正法与异说的消长(二)

2022年8月12日      687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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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佛长老著
取自《阿育王时代变造佛教之史探》© 2018

5-5. 重现原始佛教光辉,昌盛人间

      近代影响世界发展最为巨大的事件之一,可说是工业革命。工业革命使西方社会一跃成为世界经济、军事、科学的领航者,促成工业革命的要素是务实验证、科学方法、人本思惟,此三者皆肇发自14~17 世纪的文艺復兴运动。

      文艺復兴(Renaissance)运动使西方社会由「神为中心」转为「以人为本」的生命态度,生命的重心是在现实人生,不再是理想、抽象的神与天堂。文艺復兴运动促进了西方社会由内到外的全面性改造,并发展出工业革命,从而超越东方社会,引领世界至今。

      二百余年来,亚洲社会面临西方科技、经济、军事、制度、文化与宗教的巨大影响,不仅难以与西方竞争,甚至无以自保。亚洲社会在学习西方优点急起直追之余,也面临自身传统文化、思想、价值的衰微。在此之下,如何让亚洲社会习得西方社会的长处,又能维护亚洲社会的优良传统文化及社会价值,一直是主要、重大的课题。这种需要可以称为亚洲社会的「自觉」!

      近百年来,华人佛教的「自觉」,即是「人间佛教」的推展运动,目的是经由佛教的改革,间接促使佛教文化圈的华人社会得以再造、新生,获得更好的发展、进步。

      释迦佛陀宣说「因缘」,揭示了「五阴繫缚(轮迴)、苦」的真相, 佛陀又藉由「四圣谛」的教法,重视探知事实缘由及务实解决困难、开展人生、度越烦恼的道路,揭示出「佛在人间」的人生态度。如《增壹阿含》〈等见品〉(三经)1:「彼以人间为善趣,于如来得出家,为善利而得三达。所以然者?佛、世尊皆出人间,非由天而得也!

      「佛出人间」即是「人间佛教」的古义,强调面对现实、探知事缘,进而务实的「解决困难、开展人生、度越烦恼」,宣扬此人、此时、此处、此生为主轴的「人生宗趣」,不重在「无从更改的过去、尚未发生的未来、遥不可及的他方世界」。虽然,但不认同「神造万有」的一神教及「自有、永恆、纯净、完美」的形上哲学,也反对源自《奥义书》的「宿业决定论」。佛教针对现实经验之外的人、事、物,保持「不否定,不多议论虚实」的原则

      佛陀宣说的缘起、四圣谛是重于实际人生,具有利益现实人生及引导社会正面发展的功能。虽然佛教不绝然否定经验以外的人、事、物,却不沦丧为脱节现实人生的精神寄託、形上哲学,而是将空洞、不务实际的理想导向务实、正向的人间生活,这即是「人间佛教」的真精神。

      西方文艺復兴运动的三要素:务实验证、科学方法、人本思惟,近似原始佛教的三纲领:实证准则、缘起智见、人间为本。当 释迦佛陀面对婆罗门教及奥义书思潮下的六师外道,提出自觉的「缘起论」及「四圣谛」皆是以「人间为本」,目的是要引领社会走出一神信仰及本体论、唯心的形上学说,乃至各种不切实际的作为。直接的说,佛法即是古印度的思想革命,也是社会革新运动。

      然而,原始佛教的「人间为本」,是有所不同于文艺復兴运动的「人本思惟」。「人间佛教」是依据「缘起」为认识论,不否定现实经验以外的人、事、物,但确立以「此人、此时、此处、此生」为主轴的人生宗趣;文艺復兴运动的「人本思惟」,是以「检证经验」作为认识论,不认同现实经验以外的人、事、物,强调「以人为本」为主轴之现实、实际、人间世界的生活。「人间佛教」与「人本思惟」之间,除了同样强调务实、实际之外,对于经验以外的人、事、物,确实有着明显不同的看法与态度。

      文艺复兴运动的初意是「赞美、探知上帝创世的奥秘」,却逐渐发展为「宇宙规律知识取代上帝的全知,宇宙规律取代上帝的大能,学习宇宙规律取代祈求上帝,运用宇宙规律取代上帝恩典」的革新风潮。简单的说,但是,佛教从未有类似的认知、发展。文艺復兴运动的发展趋向是「宇宙取代上帝,人间代替天堂,人卓立于上帝之前」,其极致是唯物的自然科学、社会学。至此,上帝已死!

      此外,原始佛教与上帝信仰之间,针对自由、平等的看法与立场,也是大大的不同。佛陀的「缘起论」主张「因缘发生的一切,必定受到因缘的局限,无法自主、全知、全能」。因此,正统佛教是不承认世上有任何型式的「绝对自主、全然自由」。

      佛陀的「缘起论」认识到「因缘皆不同,众生有别」,既不承认任何的「绝对平等」,更不认同任何的「阶级差别」,不论是血统、种族、性别、性向(异性恋、同性恋、双性恋)或物种等,无不是如此。佛教认为「现实是因缘影响中不断改变的状态」,相互之间是「无法有绝对、不变的对应状态及关系」,必需针对当时、当处的实况而定。

      佛教致力的目标,既不是追求全然自由、绝对平等,也不是建立平等无异或阶级差别的生活,而是在契合「现实因缘」之下,落实尊重生命及有条件的自由、平等,追求有益于群我生活的法治、公义、公正、幸福。

      由于目前流传于世的佛教,是广受《舍利弗阿毘昙论》影响的部派佛教、菩萨道,其中的教说已经揉杂大量的奥义书思想,所以承认及宣扬「绝对的自主、自由(自在)、平等」,完全悖离了 释迦佛陀的教法与精神。

      反之,基督文明宣称「上帝赋予人自由的意志,上帝之前人人平等」,基督徒视自由、平等是上帝的恩典。公元1620年英国基督新教教徒(清教徒)为了逃离政教压迫,追求自由、平等,迁徙至北美洲,并共同成立「以法治民」的人民自治团体2。基督新教(喀尔文教派3)促成资本主义的兴起4,也影响美国独立建国5及立宪精神。

      自由、平等的追求,是影响近代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。例如: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不同发展路线。

      强调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,虽然合乎「人人有别」的现实,却扩大了竞争条件及财富的差距,再加上「家族承袭」的影响,促成了「竞争条件的垄断化」,即使有号称是「民主、平等」的选举制度,也不免受到经济实力的渗透,发展出「社会资源、权力分配不正常的阶级社会」。

      强调平权、均等的社会主义,以政府扩权来管理社会,抑制「自由竞争」,避免产生「垄断阶级」。社会财富主要来自人的劳动经营,而人的劳动诱因、动机在于追求「成本极小化、收获极大化」与「超越他人」,当政府抑制「人人有别」的自由竞争,採行高税赋、高福利,即避不开「劳动力衰退」的人性反应,促使社会逐渐的「普遍贫困」。

      各以自由或平等为核心价值的两种社会发展模式,经过长久的运作检验,不仅公义、公正极难实现,更证明各有发展的困局。现今社会的发展模式,已需要不同于过往经验的新思惟、新作法了!何者是新方向、新道路?此有赖于主导社会发展者、社会群体的智慧及作为!

      释迦佛陀的真实法以「缘起法」及「四圣谛」为枢轴,依「实证准则、缘起智见、人间为本」为纲领,致力于尊重生命、法治、公义、公正、幸福的社群生活,实现「解决困难、开展人生、度越烦恼」的人间佛教。

      个人、家庭、社会、国家、民族需要安定,更要发展、进步、繁荣,其中最重要的基础是个人及家庭,具有健全、优秀的个人及家庭,社会、国家、民族才能安定、繁荣。

      因为社会发展必须仰赖健全、优秀的个人与家庭,不是依赖信仰及需要衸济的弱势族群。因此,佛教的大能、大用,是佛教思想对于个人、家庭可以产生教育功能及扶助贡献,不是让佛教功能局限在信仰、慈善,佛教才真能帮助整体社会。当知,佛教拒绝了信仰、慈善的功能,必让佛教发展的动能大幅度降低,乃至变质为知识、学术化的佛教;反之,佛教发展过度倾向于信仰化、慈善化,必使佛教丧失智觉教化的功能,窄化、俗化,乃至名存实亡。

      探究真实的佛法,亟需具备印度思想史、南北三藏、史献的深厚根底。目前必需探究说一切有部汉译《相应阿含》及铜鍱部巴利《相应部》之中的〈七事修多罗〉,一方面探究两方部派圣典的共说,二方面要探明《舍利弗阿毘昙论》的论义,三方面去除两部部派传诵之〈七事修多罗〉共说之中,相关《舍利弗阿毘昙论》的论义经诵。如此,可以获知「第一次经典结集」的经说传诵教法。

      传承解脱戒的部派僧团大多数已断绝,现今硕果仅存于世的部派僧团,唯有分别说系铜鍱部僧团。虽然该部的经诵是论师系统的传承,但僧律是承自部派共传的僧律。

      经过16 年的努力,现今个人已经完成「第一次经典结集」集成之经说教法〈七事修多罗〉的原说还原,并依此为本,恢復了 释迦佛陀教导的十二因缘、四圣谛、八正道、七解脱、五根、五力、四神足、四正勤、四念处等修证道品的真义及原貌,得以去除部派佛教以来讹误的经说及论义。

      重现佛、法、僧、戒的光辉,推展原始佛教的目的,是藉由 释迦佛陀真实教法的重现,使佛教恢復自利、利世的大用,间接的助成华人社会的进步、昌盛,使华人社会可以与西方社会同领先锋,并得以发展自身的优良传统文化及社会价值。

注释

  • 1.见大众部《增壹阿含》卷二十六:参《大正藏(2)》p.694.1-2~5
  • 2.见《五月花号公约》(英语: Mayflower Compact 1620)
    1620 年11 月11 日,41 名英国清教徒在前往北美洲的五月花号缔结的政治声明:「在上帝前共同誓约,自愿结为一民众自治团体,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地实施、维护和发展,将来不时依此而制定颁布被认为是最适合、最方便于殖民地全体人民的法律、法规、条令、宪章和公职,我们都保证遵守和服从。」
  • 3.喀尔文教派(Calvinism): 16 世纪法国、瑞士宗教改革家喀尔文(John Calvin)建立的新教派,主张克勤克俭、自律、简朴,英国长老教会、北美清教徒是分支。
  • 4.马克斯·韦伯著,张汉裕译《基督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》:台北协志工业丛书
    于晓译 • 顾忠华审定《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》:台北左岸文化(2008)
  • 5.见《美国独立宣言》: 1776 年7 月4 日美利坚十三个联合邦一致通过的宣言
    「……人人生而平等,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,其中包括生命权、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。……政府之正当权力,则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