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第一次结集」集成的经法(二)

2022年1月23日      155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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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录自随佛法师著《原始佛法与佛教之流变》第二章 第一节
接《正法之光》第16期

第二品 「第一次结集」集成的经法

第二目 原始教说之探究

第三分 教说的增新与发展

1.佛灭百年内的增新传诵

      「第一次结集」以后至佛灭后百年间,每年在僧团雨安居时,平时游化十方的僧众聚集一处,共同精进修行时,此时会有许多不在初始结集内,却流传于各地之经与律,在雨安居时传诵开来。僧众多会将各自原本诵习的经法与律戒说出,共同的参研、探究、学习。由于僧众平常散居各处,各自的传诵与修习不免有所差异或讹误,为了维护教说传诵的正确及一致,此时僧团当中担纲传袭经法的经师与维护戒律的律师,会依照「第一次结集」集成的经法与律戒为宗本,将流传各地却是「第一次结集」无有的教说传诵,详加以勘验、抉择,再决定是否要纳受在僧团的传诵内。这一判择教说传诵的方式,可见于分别说系铜鍱部《铜鍱律》『大品』之『自恣犍度』1:「于此一住处,自恣之日诸比丘说法。经师结集诸经,持律者决定戒律。」

      佛灭百年间的僧团,对于「第一次结集」的集成中无有,却流传各地的教说,僧团的经师与律师是采取「依经依律」的准则,加以抉择取舍。这可证见于南传分别说系铜鍱部传诵的《长部》『大般涅盘经』2第四诵品:

「诸比丘!我将宣说四大教法。……若有比丘作如是说:「此是法.此是律、此是导师之教义,我亲从世尊面前听、受。」诸比丘!对此比丘之所说,不应赞叹,亦不应排拒,不赞叹、不排拒而善理解其辞句,相比较、相对照经、律。若此等相比较、相对照而不合经、律时,则其结论应为:「此确实非世尊之教言,而是此比丘之误解。」如是,诸比丘!汝等应拒绝之。若与经、律相比较、相对照而彼与经、律相符合一致者,则其结论应为:「此确实如来之教言,此比丘是善理解。」诸比丘!应受持此为第一大教法。

复次,诸比丘!若有比丘如是言:「于某处有僧伽长老及多闻和合僧团之耆旧高德,此是法、此是律、此是(导)师之教言,我亲从僧伽长老面前听、受。」……若有比丘作如是言:「于某处有多闻、知阿含、持法、持律、持摩夷之众多长老比丘等居住,此是法、此是律、此是导师之教言,我亲从其长老比丘等前听、受。」……若有比丘作如是言:「于某处有多闻通达阿含、持法、持律、持摩夷之一长老比丘居住,此是法、此是律、此是导师之所说,我亲从彼长老面前听、受。」……若此等相比较、相对照经、律,与经、律相合一致者,则其结论为:「此确实世尊之教言,彼长老之正解。」诸比丘!应受此第四大教法。诸比丘!当受持此为四大教法。」

      这些新传出的说法中,有的托附是「佛陀所说」及「圣弟子所说」(两种「长行直说」的新增经篇,概称为『记说』);有托附是诸天、人及罗剎、夜叉等八众所说,因为多属诗歌咏唱、篇幅短的体裁,通称为『祇夜』。新增的『记说』、『祇夜』,数量不断的增加,并附于原始七事相应教之下,逐渐的扩增形成『修多罗』、『祇夜』、『记说』等三分、九事相应教。经过长达百年的附增新传,附加的增新传诵是愈来愈多,终于在佛灭后百年的「第二次结集」时,将佛灭百年内古、新共合的『修多罗』、『祇夜』、『记说』等三分、九事相应教,按照经篇的长短加以重新整编为四部圣典。

      当佛灭后约百年,东方毘舍离地区跋耆族比丘擅行受取金钱等十事,引起东西方僧团的「十事论争」。当时东西方僧团各推四位长老举行会议决议十事,并判十事为非法。当时西方僧团联盟为了重新确定律戒,举行了「第二次结集」。「第二次结集」除了将原始的因缘、食、圣谛、界、阴(蕴)、六处、道品(四念处等)七事『修多罗』,还有「第一次结集」以后百年内增新的『祇夜』、『记说』等增新传诵的经篇,依照经文篇幅的长度,或依法数的编集法,分类集编为《相应阿含》、《中阿含》、《长阿含》、《增一阿含》(南传巴利《相应部》、《中部》、《长部》、《增支部》)。见阿难系说一切有部《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》『杂事』3

「此苏怛罗是佛真教。复作是言:『自余经法,世尊或于王宫、聚落、城邑处说,此阿难陀今皆演说,诸阿罗汉同为结集。……名为相应阿笈摩(旧云杂者取义也)。若经长长说者,此即名为长阿笈摩;若经中中说者,此即名为中阿笈摩;若经说一句事、二句事乃至十句事者,此即名为增一阿笈摩。尔时大迦摄波告阿难陀曰:『唯有尔许阿笈摩经,更无余者』。」

      「第二次结集」时,除了包含古老七事相应教的《杂阿含》以外,新增的《中阿含》约集一百经,《长阿含》约有二十经,《增壹阿含》约集为五百五十五经4。这四部古、新共合的阿含圣典,是在佛灭后百年举行「第二次结集」时正式的成形,并为结集会议认定与承认,而成为佛教僧团的共传。最早集出的是七事『修多罗』,其余增新发展出的『祇夜』、『记说』,都是以初始结集集出的七事『修多罗』为母体,才逐渐发展为佛灭后百年的四部圣典。

      佛灭百年的佛教,形成了两大师承、三大僧团,仍然保持着「和合一味」,但是原本的僧团及信仰、教说的特质,已在环境的变迁及种种增新传诵中,逐渐有了改变。由于后世部派佛教各部派的传诵,皆共同承自「第一次结集」后至佛灭后百年间「古、新共集」的四部圣典传诵,是后世部派佛教各派传诵的共同根据,所以此一未分化时期的佛教,是后世各部派传诵的根本,称为「根本佛教」。由于「根本佛教」的传诵是「古、新共集」,所以不同于 佛陀住世至佛灭当年「第一次经律结集」时,纯粹依据 佛陀原说为主的「原始佛教」。

      原始『修多罗』包含缘起、食、谛、界、蕴、处、道品等七事「相应教」,再加上增新『祇夜』、『记说』(又有将九事教依当中教说的类型分为十二分教5)当中的短篇经说,就成为佛灭后百年的汉译《相应阿含》(巴利《相应部》)。现今汉、巴传诵的《相应部》与《杂阿含》,在部派分裂以前原是同一传诵。日后,包含短篇九事「相应教」的《相应阿含》,在部派分裂后随各部派分流而传,即成为今日含摄部派见解的阿难系说一切有部传诵的汉译《杂阿含》与优波离师承分别说系铜鍱部的巴利《相应部》。目前的汉译《杂阿含》已失佚『神足相应』等二卷经篇,现存的内容有1359 篇6经文(不包括为了补足缺佚,被误置当中的二卷『阿育王传』),而南传巴利《相应部》含有2889 篇经文。将《杂阿含》和巴利本《相应部》相互对勘7,约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内容是相近。

      若从汉译、巴利两部圣典的经篇数量来看,经师系传诵的《杂阿含》的经篇数量,比起律师系传诵的《相应部》似乎少了很多。何以会如此呢?这是因为汉译《杂阿含》经文的罗列方式,是将许多相同教诲的经篇,只将具有代表性的经篇列出,其余同等说法的经篇,则是在代表性经篇之后,以附列「如○○等,亦如是说」的方式表之。如大正藏《杂阿含》366经中,说毘婆尸佛未正觉时,专精禅思,正思惟观察十二因缘,而得正觉,在此经后附列「如毘婆尸佛,如是尸弃佛,毘湿波浮佛,迦罗迦孙提佛,迦那迦牟尼佛,迦叶佛,皆如是说」。汉译《杂阿含》是将过去六佛明见因缘法,成就正觉,归编于一经及经后之附经中。但是在巴利本的《相应部》,则是不厌繁琐的编在因缘相应4~9 经,成为个别的六篇经文。由于在同义同经法之诸经中,以罗列代表性经篇为主的情形,广见于汉译《杂阿含》中,如将汉译《杂阿含》比照《相应部》的罗列法,把同义的经篇予以分别罗列,那么《杂阿含》即有13412 篇经文了。因此,出于经师传承的《杂阿含》,在经篇的数量上,是不少于律师传承的《相应部》。

2.部派佛教的增新及改变

      佛灭后百年,僧团为了「受取金钱」等十事起论争,(据南传分别说部《铜鍱律》所传,分裂为西方上座部与东方大众部,但此说不可信),当经由八大长老主持「羯磨会议」的抉断,再经僧团结集会议的确定,原则上得到僧团全体的支持,僧团依旧归于和合。在佛灭后116 年的阿育王时期,因为优波离师承分化于毘舍离的大天(传为外道出家),举「五事异法」谪毁阿罗汉不圆满,僧团为此又起大论诤。此时优波离师承毘舍离僧团的主张和阿难师承摩偷罗Mathurā僧团,形成对立的局面。

      「五事异法」的僧争,阿育王支持毘舍离僧团的大天,压制阿难系僧团。阿育王为了平息僧争,要求恒河以南优波离师承分化于优禅尼Ujjeni 一带,自称是「分别说者」的优波离系僧团,平息僧团的纷争。当时领导优禅尼僧团的目犍连子帝须,采取折衷、平衡优波离系毘舍离僧团和阿难系摩偷罗僧团的主张,又借着主张「分别说」的优禅尼僧团举行的「自部结集」(据锡兰分别说系铜鍱部之《岛史》8),试图平息外道出家的大天造成的「五事异法」纷争。但是,不仅不能平息僧争,反而让僧团分裂为阿难系僧团的上座部、优波离系毘舍离僧团的大众部及优禅尼僧团的分别说部。

      此后,在分别说部的「自部结集」后,基于主张与立场的差异,恒河以北的阿难系僧团为了抗衡优波离系僧团改变经说的偏差,遂举行自部的结集(据真谛Paramārtha 之《部执论疏》9),也宣称是「第三次结集」。不同的是,阿难系僧团是坚守「第二次结集」的集成,而优波离系的分别说部及大众部,是依着自部的主张,又再传出新的传诵,不仅集出符合自部思想及立场的「经法传诵」及「阿毘达磨(对法)」,又进一步将僧团共同传诵的《相应部》、《中部》、《长部》、《增支部》,根据自部的见解与主张,予以增新及定型10,成为宣传自部思想及立场的「部派传诵」。

      在优波离系分别说部及大众部的传诵中,都有四部圣典以外的增新编集。见化地部汉译《五分律》(公元423 年译出),法藏部《四分律》(公元405年译出),《善见律毘婆沙》(公元488 年译出),公元416年译出的《摩诃僧祇律》卷三十二:

      《五分律》卷三十11

「僧中唱言:此是长经今集为一部,名长阿含;此是不长不短今集为一部,名为中阿含;此是杂说为比丘、比丘尼、优婆塞、优婆夷、天子、天女说,今集为一部名杂阿含(此说依循误译之旧说,应是指相应阿含);此是从一法增至十一法,今集为一部名增一阿含;自余杂说,今集为一部,名为杂藏,合名为修多罗藏。」

      《四分律》卷五十四12

「阿难皆答:如长阿含说,彼即集一切长经,为长阿含;一切中经,为中阿含;从一事至十事,从十事至十一事,为增一(阿含);杂比丘、比丘尼、优婆塞、优婆私、诸天杂帝释、杂魔、杂梵王,集为杂阿含(此说依循误译之旧说,应是指相应阿含);如是生经Jākata、本经Itivṛttaka、善因缘经Nidāna,方等经Vaipulya、未曾有经Adbhuta、譬喻经Avadāna,优婆提舍经Upadeśa、句义经Arthapada、法句经Dharmapada、波罗延经Pārāyaṇa,杂难经Kathāvastu、圣偈经Sthaviragāthāh,如是集为杂藏。」

      《善见律毘婆沙》序品第一13

「大德迦叶问阿难:……以是方便问五部经。何谓为五部?答曰:长阿鋡经、中阿鋡经……答曰:除四阿鋡,余者一切佛法,悉名堀陀迦经。」

      《摩诃僧祇律》卷三十二14

「尊者阿难诵如是等一切法藏:文句长者集为长阿含;文句中者集为中阿含;文句杂者集为杂阿含;所谓根杂、力杂、觉杂、道杂,如是比等名为杂(「杂」为误译之旧说,实为相应);一增、二增、三增、乃至百增,随其数类相从,集为增一阿含。杂藏者,所谓辟支佛、阿罗汉自说本行因缘,如是等比诸偈诵,是名杂藏。」

      从优波离系分别说部及大众部僧团传诵的律藏记载可知,在出自优波离师承分别说系的各分部律藏中,除了已失佚的饮光部广律以外,化地部Mahīśāsaka《五分律》、法藏部Dharmaguptaka《四分律》及铜鍱部《善见律毘婆沙》,都有「四部阿含」以外的《杂藏》(《小部》)的编集,而优波离师承大众部Mahāsāṃghika 的《僧祇律》,也是有「四部阿含」以外的《杂藏》。锡兰铜鍱部《善见律毘婆沙》提到的掘堀迦经Khuddaka Nikaya,掘堀迦是Khuddaka 的音译,意为「细」、「小」、「琐碎」或「杂碎」,掘堀迦经就是现今南传的《小部》,或称为《杂部》。

      然而,在阿难系僧团上座部的传诵中,除了「第二次结集」传诵的「四部阿含」以外,无有其它《杂藏》。见阿难系说一切有部《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》『杂事』15

「此苏怛罗是佛真教。复作是言:『自余经法,世尊或于王宫、聚落、城邑处说,此阿难陀今皆演说,诸阿罗汉同为结集。……名为相应阿笈摩(旧云杂者取义也)。若经长长说者,此即名为长阿笈摩;若经中中说者,此即名为中阿笈摩;若经说一句事、二句事乃至十句事者,此即名为增一阿笈摩。尔时大迦摄波告阿难陀曰:『唯有尔许阿笈摩经,更无余者』。」

      阿难系僧团上座部的传诵,既不编新增的经诵,也无有阿毘达磨(对法、论)的编集,一直努力维持古老的教说,直到佛灭后约250 年的迦旃延尼子,才写出异于传统经法的《发智论》,造成阿难系上座部的分裂。据真谛之『部执异论疏』16

上座弟子部,唯弘经藏,不弘律、论二藏故。上座部说云:……律者有开、遮,随有缘、不定,故不可依也。毘昙则广解诸义,虽与经相应,亦有过根本者。经是根本,无开遮、增减之过,律与毘昙并是末,末不及本。弘本摄末,故唯弘经,不弘余二藏也。事事依经以为规矩,经中所明教正无曲,故此部皆道德胜余部也。」

从迦叶已来,至优波笈多,专弘经藏,相传未异。……至迦旃延子等,弃本取末,所说与经不相符。欲刊定之,使改末归本,固执不从。再三是正,皆执不回,因此分成异部。」

      这种将部派增新的传诵视为「勘验佛法的标准」,在同源于铜鍱部传诵的《长部》『大般涅盘经第四诵品』17,另传自大众系汉译《增一阿含》中,可以清楚见到「典范的改变」。见汉译《增一阿含》『声闻品』第五经18

若有比丘从东方来,诵经、持法、奉行禁戒。彼便作是语:我能诵经、持法、奉行禁戒,博学多闻。正使彼比丘有所说者,不应承受,不足笃信,当取彼比丘而共论议,案法共论。所谓案法论者,此四大广演之论,是谓契经、律、阿毘昙、戒。……当向彼比丘说契经、布现律、分别法。正使说契经时、布现律、分别法时。若彼布现,所谓与契经相应,律、法相应者,便受持之。设不与契经、律相应者,……此非如来所说,……非正经之本。……以不相应,当问戒行,设不与戒行相应者,当语彼人,此非如来之藏也!即当发遣使去,此名初演大义之本。若有比丘从南方来……若有比丘从西方来……若有比丘从北方来……然当向彼比丘问契经、律、阿毘昙、戒。共相应者,便当问义,若复与义相应,便当叹誉彼比丘:善哉!善哉!贤士!此真是如来所说,义不错乱,尽与契经、律、阿毘昙、戒共相应。当以法供养得彼比丘。」

      早期僧团尊奉、依循「第一次结集」集成的教法,实行「依经依律」的取舍准则,将佛灭百年内四种不同来源的新传诵,判择能够相应、契合「第一次结集」集成的教法者,新增附于古老的经律传诵之后,维持早期佛教的「和合一味」。但是,原本「依经依律」为标准,抉择四种不同来源传诵(四大教法)的作法,在佛灭后116 年以后的部派佛教,被优波离系大众部转说是依据「契经、律、阿毘昙、戒」等四项标准,如「案法论者,此四大广演之论,是谓契经、律、阿毘昙、戒」,这就是后世所传的「四大广说」。原来的「经、律」被改说为「契经、律、戒」,另再加上「阿毘昙」,「阿毘昙」又译为「对法」,通称为「论」。原本四种不同来源传诵的「四大教法」,就从四种来源的传诵,转变成「四大广演之论」的「契经、律、阿毘昙、戒」,变成四种判择传诵真伪的标准了。

      汉译《增一阿含》『声闻品』第五经的原来内容,已被增添了部派佛教优波离系僧团新集出的「阿毘昙」,作为勘验佛陀教法的「新标准」。这就是部派佛教时代,部派宗师将自己的意见及主张,妄作为佛说代表的证据。

      由于前面引用的南传《长部》与汉译《增一阿含》,都是「第一次结集」以后的增新,正是清楚的证明,佛灭后早期佛教的僧团,并未全然的拒绝「佛陀亲说以外的传诵」,而是依照「第一次结集」集成的「经与律」为标准,抉择、取舍「第一次结集」未集入的说法,而不是将「新出的教说」,依照后世个别学者的「诠释法」,辩解成「等同古说」或「胜于古说」。「依经依律」为准的殊胜处,是在以「忆持」作为主要学习方法的时代,接受诸方僧团在传布时,可能发生的传诵差异,但又能够依据共同承认的标准,将佛教诸方僧团的教说与律戒,予以「标准化、统一化」,而目的是正确的传续 佛陀的教法,同时维护佛教的「和合一味,团结无」。但是,出于后世的「阿毘昙(论)」,被当作抉择法义的标准之一,则是确立「部派」及分化佛教的作法了。

      从南传《长部》与汉译《增一阿含》关于「结集后增附新传」的作法上来看,可以见到南传分别说系铜鍱部传诵的巴利《长部》『大般涅盘经』第四诵品,是保持佛灭后百年内之「根本佛教」的说法,而大众系传诵的汉译《增一阿含》『声闻品』第五经,应是佛灭116 年僧团分裂以后之「部派佛教」的传诵形态了,才会将原来以「经」、「律」为准的说法,改为经、律、戒等三种说法,并增列宣扬部派思想的「阿毘昙(论)」,而成为「四种勘验标准」。如是原是「依经依律」的勘验四种不同来源传诵之真伪,就被变成「四种勘验标准」的「新四大广说」了。

      关于佛教教说的增新,简要的说,先有长行直说的七事『修多罗』,以及集经后编集为『经篇目录』的摄颂,也就是最早的『祇夜』。日后,再有附会是如来所说与弟子所说的『记说』,以及为了摄受印度诸天鬼神,包含诗歌咏唱性质的偈颂经篇的『祇夜』,共合为佛灭后百年间僧团共同传诵的『修多罗』、『记说』、『祇夜』等三分、九事教。尔后,依此古新共成的三分、九事教为本,发展成佛灭后百年的四部圣典。部派分裂后,随着各部派的分流传诵,四部圣典的内容,在不同部派的传诵中,在编集次第及内容上,已经是同中有异、各有出入。


注释

  • 1.见南传《铜鍱律》『大品』『自恣犍度』十五之四:南传大藏 第三册 p.225-7~8 「于此一住处,自恣之日诸比丘说法。经师结集诸经,持律者决定戒律。」
  • 2.见南传《长部》第十六『大般涅盘经』第四诵品:参 汉译南传大藏经T23 p.124~p.126(PTS D.16. Nagapalokitamchapter IV D.16.-321)
  • 3.见《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》『杂事』卷第三十九:大正藏T24 p.407.2-18〜p.407.3-4
    见《瑜伽师地论》卷第八十五:大正藏T30 p.772.3-9 〜28 「杂阿笈摩者,谓于是中,世尊观待彼彼所化,宣说如来及诸弟子所说相应;蕴、界、处相应,缘起、食、谛相应,念住、正断、神足、根、力、觉支、道支、入出息念、学、证净等相应;又依八众说众相应。后结集者,为令圣教久住,结嗢拖南颂,随其所应,次第安布。」又「即彼相应教,复以余相处中而说,是故说名中阿笈摩。即彼相应教,更以余相广长而说,是故说名长阿笈摩。即彼相应教,更以一二三等渐增分数道理而说,是故说名增一阿笈摩」。
  • 4.参印顺编着《杂阿含经论汇编》(上)p.b38-6〜7
    见《增壹阿含经》末之校记第(24):大正藏T2 p.830页下 「增壹阿含十一法竟,二十五万首卢,共有八十五万言,五百五十五闻如是、一时也。」
  • 5.见印顺着《杂阿含经论汇编》之『杂阿含经部类之整编』第七节: p.43-15〜p.45-3
  • 6.见《杂阿含》:大正藏T2 p1.1〜p.373.2
    见印顺《杂阿含经论汇编》(上)p.b66-10 〜p.b70-3 :台湾 正闻出版社 出版 「今大正藏之《杂阿含》共有五十卷1362 经,但这是将失佚二卷的《杂阿含》,用《无忧王经》代替编入《杂阿含》充数,所以扣除大正藏23,25 卷之604,640,641 三篇《无忧王经》,缺二卷的《杂阿含经》,实际只得48 卷共1359 经,如二卷不失则不只此数。若依近代印顺法师编之《杂阿含经论汇编》所说,将经文之同义的类推演绎,即得13412经。」
  • 7.见日本赤沼智善之《汉巴四部四阿含互照录》
  • 8.见南传《岛史》:参大正藏 T70 p.456.1〜p.456.2
  • 9.见《三论玄义检幽集》引『部执论疏』:参大正藏 T70 p.456.1〜p.456.2
  • 10.见印顺着《杂阿含经论汇编》之『杂阿含经部类之整编』第六节: p.38〜39
  • 11.见《五分律》卷三十:参大正藏 T22 p.191.1-23~29
  • 12.见《四分律》卷五十四:参大正藏 T22 p.968.2-18~25
  • 13.见《善见律毘婆沙》卷一:参大正藏T24 p.675.2-12~20
  • 14.见《摩诃僧祇律》卷三二:参大正藏 T22 p.491.3-16~22
  • 15.见《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》『杂事』卷第三十九:大正藏T24 p.407.2-18〜p.407.3-4 见《瑜伽师地论》卷第八十五:大正藏T30 p.772.3-9 〜28 「杂阿笈摩者,谓于是中,世尊观待彼彼所化,宣说如来及诸弟子所说相应;蕴、界、处相应,缘起、食、谛相应,念住、正断、神足、根、力、觉支、道支、入出息念、学、证净等相应;又依八众说众相应。后结集者,为令圣教久住,结嗢拖南颂,随其所应,次第安布。」又「即彼相应教,复以余相处中而说,是故说名中阿笈摩。即彼相应教,更以余相广长而说,是故说名长阿笈摩。即彼相应教,更以一二三等渐增分数道理而说,是故说名增一阿笈摩」。
  • 16.见『三论玄义检幽集』卷六:参 大正藏 第70 册 p.463.1-24〜p.463.2-12
  • 17.见南传《长部》第十六『大般涅盘经』第四诵品:参 汉译南传大藏经T23 p.124~p.126(PTS D.16. Nagapalokitam chapter IV D.16.-321)
  • 18.见汉译《增壹阿含》卷二十:参大正藏T2 p. 652.2-16 ~ p.652.3-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