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录自随佛法师著《原始佛法与佛教之流变》 © 2010
接《正法之光》第三十一期 p.14 ~ p.29
目前佛教界流传的《相应部》诵本,只有阿难系说一切有部传诵的汉译《相应阿含》,以及优波离师承分别说部系铜鍱部传诵的巴利《相应部》,而大众部传诵的《相应部》则似乎已经失传了。因此,教界有诸多学人认为,只有这两部圣典的对照,缺乏大众部传诵的《相应部》参与资料的比对,是不能确认「第一次结集」的传诵形态,当然也无法确认「第一次结集」无有「菩萨」的传诵。
关于这一看法,可能是有待进一步探讨。各部派传诵的比对,是可以探讨有那些教说是各部派诵本的共说,那些不是部派的共说。如果是各部派诵本的共说,也只能说「有可能」是「第一次结集」的传诵。因为依部派诵本的《相应部》来说,内容除了包含「第一次结集」的传诵,还有「第一次结集」后至佛灭百年间的增新,又有部派分裂以后的「部义」揉杂在内。
因此,各部派《相应部》诵本的共说,应当包含了古、新的三种传诵在内,不能把共说即当作是「第一次结集」的传诵。这必需先经由共说经法的研探,理出主流经法的教说,以及少数异于主流的旁支见解,再探究各部派传诵的经、律、论与教史记载,还有现代科学考证的印度佛教史献资料。从这些三藏史献的交叉比对中,考证出佛教教说的主轴,还有部派分流演革的始末及各部的部义主张。如是根据经说的比对整治成果,还有佛教分流史实及各部派部义的充份了解,才能确认《相应部》共说当中,何为后世增新及部义揉杂的所在,并进一步的厘清、过滤新说,还原「第一次结集」的古老传诵。
反之,如果不是部派诵本的共说传诵,或异于大部主流经法的见解,即使只有对照说一切有部的《相应阿含》及铜鍱部传诵的《相应部》,缺乏大众部诵本的比对,还是无法改变此一传诵不是部派共传的事实,依然是有所疑义的见解或主张。因为古来僧团对于经法传诵的态度,一向是「增新不去古」,古说是没有任何僧人敢冒大不讳的予以去除,即使有人如此作,也不会得到佛教界的认同。如「菩萨」的说法,或是「三十二相」、「如来十力」、「五上分结」等,都不是部派诵本的共说。这需要进一步的从佛教史献的考证中,确认出「异说」是出自何时或何处的新说。
2-2-2-4-2 「五事异法」促成《舍利弗阿毘昙》的传出
(1)从「五事异法」看《舍利弗阿毘昙》的传出
在佛灭后116 年「五事异法」的论争中,佛教僧团对于「阿罗汉证量」的主张分歧,而分裂为不同主张的三大部系。阿难系僧团是主张「阿罗汉无漏,佛陀与阿罗汉的证量等同」,优波离师承的大众部系是承续大天的「五恶见事」,主张「阿罗汉有漏,阿罗汉证量不如 佛陀」,优波离师承分别说部系则是受阿育王影响,采取平衡双方、折衷两者的立场,主张「阿罗汉无漏,阿罗汉的证量不如 佛陀」。这可以在传说是目犍连子帝须举行自部结集时,集出的《论事》中得到证明。见分别说系锡兰铜鍱部《论事》『果智论』1:
「此处,言『诸佛依诸有情之得圣果而说法,声闻亦然』,依此之共通而『如诸佛,声闻亦依有情于得果而有智』之彼等邪执。」
因此,从分别说部系及大众部系共同主张「阿罗汉证量不如 佛陀」,并且分别说部系及大众部系都有「菩萨」的部义中,可以推知「阿罗汉证量不如 佛陀」的信仰主张,应当就是促成「将成就 佛陀之前的修证阶段称为菩萨,菩萨修证成就高于阿罗汉」之教说的发生要素。
(2)神化佛陀的教义传出
(2-1)信仰典范的转变
在前面引据《舍利弗阿毘昙》卷八2的内容中,不仅提到「菩萨人」是「三十二相成就;不从他闻,不受他教,不请他说,不听他法,自思、自觉、自观」,又提到「当成就如来十力、四无所畏」,也提到「无余断,是名阿罗汉人」,但是阿罗汉「不具三十二相,不成就如来十力、四无所畏」。可见《舍利弗阿毘昙》的说法,正契合主张「阿罗汉无漏,阿罗汉的证量不如 佛陀」的分别说部系。
据分别说系铜鍱部《相应部》『蕴相应』58 经、『谛相应』11 经的传诵,同样的传诵是在阿难系说一切有部《相应阿含》75,379 经,两部圣典的「修多罗」都是共说,共同指出 佛陀与阿罗汉的证量都是「于五受阴生厌、离贪、灭尽、解脱」,差别在于 佛陀是「未曾闻法,能自觉法」、「于苦圣谛(、苦集圣谛、苦灭圣谛、苦灭道迹圣谛),本所未曾闻法,当正思惟时,生眼、智、明、觉」,而声闻圣者阿罗汉则是「闻法正觉」。
可见在原始的佛法中, 佛陀与阿罗汉的证量都是「于五受阴生厌、离贪、灭尽、解脱」,修证的次第也都是成就「四圣谛三转、十二行」,具足正觉、离贪、慈悲喜舍、解脱、三藐三菩提等证量。在 佛陀的亲说法教当中,佛陀与阿罗汉的证量没有不同,唯一差别的是在「成就正觉的修学环境」。
佛陀与阿罗汉的差异,不在正觉、离贪、慈悲喜舍、解脱、三藐三菩提等证量上,只在「独力觉悟」与「闻法而觉」的差别。因此,在出于后世的『本生』故事中,描述 释迦佛陀的过去生事迹时,都是无有「听闻因缘法、四正勤、四如意足、五根、五力、七觉分、八圣道及四圣谛」的学习经历,即使是分别说部传出的《舍利弗阿毘昙》,谈到有关 佛陀过去「未正觉为菩萨时」,也都还遵循原始教说的意旨,说是「不从他闻,不受他教,不请他说,不听他法,自思、自觉、自观」。
另在《相应部》『预流相应』5经、『因缘相应』16 经的传诵,阿难系说一切有部《相应阿含》843,364经,两部圣典也都是共说,声闻弟子是先「亲近善知识,听闻正法」之后,再进一步的「如理作意(专精禅修,观十二因缘)」,最后得以「法次法向(于缘生的五阴,离贪、断爱、向于舍,灭生死苦)」的成就解脱、三藐三菩提。因此,在「五事异法」的论争中,阿难师承才根据古来的经说法教,主张「阿罗汉无漏,佛陀与阿罗汉的证量等同」,既反对大天的「五恶见事」,也不同意分别说部、大众部主张的「阿罗汉证量不如 佛陀」。
由于分别说部系及大众部系都主张「阿罗汉证量不如 佛陀」,后世的佛教才会有了理想化、神化 佛陀的教义出现,这就是「三十二相」与「如来十力、四无所畏」的部派义说。
(2-2)「三十二相」的传出
「三十二相」的说法,在阿难系说一切有部《相应阿含》与分别说系铜鍱部《相应部》的古老『七事修多罗』经说中,都无有经文提到。但是分别说系饮光部传诵的汉译《别译杂阿含》第97 经(原经名是《别译相应阿含》),确有「三十二相」的信仰,可是《别译相应阿含》的内容不是完整的诵本,目前有的经篇不是属于早期集成的「修多罗」。因为「第一次结集」集成的『七事修多罗』,是在《相应阿含》与《相应部》中,而在不同部派传诵的诵本中,都无有「三十二相」的说法,可见「三十二相」不是出自「第一次结集」的集成。
此外,在分别说系铜鍱部《中部》(91)梵摩经Brahmayusuttam3提到「汝优多罗!于我等之经典中,相传有三十二大人之相。成就此等之诸相之大人,唯有二趣而无他:若为在家,则为转轮王,如法之法王也。……如彼由在家出家为无家之生活,则将为应供、等正觉者。」
另在阿难系说一切有部《中阿含》(59)『三十二相经』4,也是说「大人成就三十二相,必有二处真谛不虚。若在家者,必为转轮王。……如法法王成就七宝。……若剃除须发,着袈裟衣,至信、舍家、无家、学道者,必得如来、无所著、等正觉。」又《中阿含》(161)『梵摩经』则同于《中部》(91)梵摩经的说法,提到「三十二相」。
因为从古老的『七事修多罗』,再增新集出『祇夜』及『记说』,又在「第二次结集」分类编集成四部圣典。因此,在《相应阿含》与《相应部》无有「三十二相」,而《中阿含》与《中部》却共说有「三十二相」,可见「三十二相」应是出自后世学人的编纂。
但是「三十二相」传出的时间,是在佛灭后百年间?或是佛灭后百年「第二次结集」编集成四部圣典的时代?或者是佛灭后116 年,佛教发生部派分裂以后才传出?问题的答案是需要再探讨。
由于「菩萨」的说法,是部派分裂以后,才由分别说部传出,大众部则接受此说,而当时阿难系僧团是无有此说,所以在阿难系传承的《相应阿含》与《中阿含》都无有「菩萨」的说法(有部时代自编的1177 经除外)。从《中阿含》的探究中,发现《中阿含》有「三十二相」的说法,却无有「菩萨」的语词、见解。试想:应当是先有「菩萨」的信仰,才会发展出「菩萨」的修证方法及果德境界的教说。何以《中阿含》无有「菩萨」的语词、见解,却会有「三十二相」的说法?如此可知,《中阿含》当中的「三十二相」教说,绝不是阿难系僧团原有的传诵,应当是在阿难系学众的迦旃延尼子,受到分别说部系《舍利弗阿毘昙》的影响,分化出说一切有部以后,才将《舍利弗阿毘昙》主张的「三十二相」融入阿难系原有的诵本中,而汉译《中阿含》(161)『梵摩经』应当就是取自分别说部系传诵的《中部》(91)梵摩经Brahmayusuttam。
因此,「三十二相」和「菩萨」的说法,应当都是出自佛灭后116 年,佛教发生部派分裂以后的时代,由分别说部系自部编集的《舍利弗阿毘昙》传出。
此外,在分别说系法藏部传诵的汉译《长阿含》第一经,详细说了「三十二相」5的内容,而内容是极理想化及超人化。如第十六的「胸有万(卍)字」。据学界的研究,卍字是「火」的象形图文,是雅利安文明的一部份,后来印度奥义书思潮下的耆那教,也是将卍字当做神圣的符号,置放在耆那教的宗教场域,或是耆那教圣者大雄的胸前。如此可见,「三十二相」是出自后世的说法,是印度许多宗教信仰及传统文化的结合,绝不是佛教的教说。大众系(可能是说出世部)传诵的汉译《增壹阿含》,也有「三十二相」的传诵。如《增壹阿含》(3)6:「满财长者遥见世尊从远来,诸根惔怕,世之希有,净如天金,有三十二相、八十种好」。
从不同部派传诵的四部圣典的对照中,可以知道「菩萨」与「三十二相」是配套的新教说,纯属某些部派自部编集传出的「部派部义」。这应是出自分别说部的编集,大众部系接受传诵,但略有不同,而阿难系僧团则不接受此等「部义新说」。
(2-3)「如来十力」的传出
关于「如来十力」的内容,根据《相应阿含》684经的说法,是指:
「何等为如来十力?谓如来处非处如实知,是名如来初力。若成就此力者,如来、应、等正觉得先佛最胜处智,转于梵轮,于大众中能师子吼而吼。复次、如来于过去、未来、现在,业法受、因事报如实知,是名第二如来力。……复次、如来、应、等正觉,禅、解脱、三昧、正受,染恶、清净处净如实知,是名如来第三力。……复次、如来知众生种种诸根差别如实知,是名如来第四力。……复次、如来悉知众生种种意解如实知,是名第五如来力。……复次、如来悉知世间众生种种诸界如实知,是名第六如来力。……复次、如来于一切至处道如实知,是名第七如来力。……复次、如来于过去宿命种种事忆念,从一生至百千生,从一劫至百千劫,我尔时于彼生,如是族,如是姓,如是名,如是食,如是苦乐觉,如是长寿,如是久住,如是寿分齐,我于彼处死此处生,此处死彼处生,如是行、如是因,如是方宿命所更,悉如实知,是名第八如来力。……复次、如来以天眼净过于人眼,见众生死时、生时,妙色、恶色,下色、上色,向于恶趣、向于善趣,随业法受,悉如实知。此众生身恶业成就,口、意恶业成就,谤毁贤圣,受邪见业,以是因缘,身坏命终堕恶趣,生地狱中。此众生身善行,口、意善行,不谤贤圣,正见业法受,彼因、彼缘,身坏命终,生善趣天上,悉如实知,是名第九如来力。……复次、如来诸漏已尽,无漏心解脱,慧解脱,现法自知身作证:我生已尽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后有。是名为第十如来力。若此力成就,如来、应、等正觉得先佛最胜处智,能转梵轮,于大众中师子吼而吼。如此十力,唯如来成就,是名如来与声闻种种差别。」
然而,说一切有部《相应阿含》684 经的说法内容,经文前段是《相应阿含》75 经及《相应部》『蕴相应』58经的共同教说,指出 佛陀与阿罗汉的差异,是在「佛陀未曾闻法,能自觉法」,而阿罗汉是「闻法正觉」,在《相应阿含》684经的后段,又另外说了「如此十力,唯如来成就,是名如来与声闻种种差别」。但是说一切有部传诵的《相应阿含》684经,却是分别说系铜鍱部《相应部》无有的经说,是属于自部孤经的传诵,不是《相应阿含》与《相应部》的共说。此外,《相应阿含》684经的说法内容,前段同于相应阿含》75 经及《相应部》『蕴相应』58 经的共同教说,而后段说的「如此十力」内容,却是分别说系铜鍱部《增支部》『十集』21经的内容。
由此可见,《相应阿含》684 经的内容,是《相应部》『蕴相应』58 经与《增支部》『十集』21 经,加以连接一起而形成的经篇,既不是阿难系的原来传诵,也不是原阿难系与分别说部的共同传诵。所以《相应阿含》684 经应当是出自说一切有部时代的增新,也就是融摄分别说部《舍利弗阿毘昙》提倡的「如来十力」后,才有的新经篇。其余在《相应阿含》701~703 经中,也有提到「如来十力」,但是701 经就是分别说系铜鍱部《增支部》『十集』21经,702,703经则是有部独传的孤经,应当是出自说一切有部时代的增新。
「如来十力」的编纂,纯是出自对神化、理想化佛陀的崇仰及想象,这是将许多世俗的期待与想象,予以体现到「神格化佛陀」上,编造出超乎因缘及实际的圣者。例如:「如来十力」的第二力,内容是「如来于过去、未来、现在,业法受、因事报如实知」。这是说佛陀对于过去、现在的因缘事报,乃至尚未发生的「未来因缘事报」都能如实知。这不仅是超乎现实的想象,也是不同「缘生则无常」的佛法核心教说,变成宿命论下的幻想产物。
(3)「缘觉人」的新典范
在《相应阿含》1227 经有提到「如来十力」,特别的是此经说到「缘觉」,这是《相应阿含》唯一提到「缘觉」的经篇。经文如下:
「罗汉比丘诸漏已尽,离诸重担,所作已作,逮得己利,尽诸有结,正智心善解脱,彼亦归尽,舍身涅盘。若复缘觉善调、善寂,尽此身命,终归涅盘。诸佛世尊十力具足,四无所畏,胜师子吼,终亦舍身取般涅盘。」
「缘觉」,在分别说部传诵的《舍利弗阿毘昙》中,除了「菩萨」、「三十二相」、「如来十力、四无所畏」以外,也有说到另一种圣者典范──缘觉人。据《舍利弗阿毘昙》的说法,「缘觉人」胜于阿罗汉,但不如 佛陀、菩萨,因为「不成就具足三十二相、非知见无上最胜正觉,非成就如来十力、四无所畏」。见《舍利弗阿毘昙》卷八2:
「云何缘觉人?若人三十二相不成就;亦不从他闻,不受他教,不请他说,不听他法,自思、自觉、自观,上正决定,得须陀洹果、斯陀含果、阿那含果、阿罗汉果;于一切法心,无碍知见心,得自在心,得自力自在心,豪尊胜贵自在,非知见无上最胜正觉,非成就如来十力、四无所畏、大慈转于法轮,是名缘觉人。」
「缘觉」,又被称独觉(pacceka-buddha),音译为「辟支佛」,意为「独力觉悟缘起法的觉者」。在《相应阿含》635经的后续经诵,有「得阿罗汉,得辟支佛,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」的经句。另在《相应阿含》393经的后续经诵,有「若得辟支佛道证,彼一切知四圣谛故」的经句,在《相应阿含》1233 经也有「彼摩诃男过去世时,遇多迦罗尸弃辟支佛,施一饭食,非净信心」的经句。
独觉pacceka-buddha,音译为「辟支佛」,原意是「独力觉悟因缘法的觉者」,因为是「觉悟因缘法」而被称「缘觉」。在佛陀原说的教导中,佛陀是「未曾闻法,能自觉法」,而声闻圣者阿罗汉是「闻法正觉」。因此,凡是「未曾闻法,能独力觉法」的觉者,就是 佛陀。在 佛陀的教说中,能够「未曾闻法,能自觉法」的独力觉悟者,不是只局限 释迦佛陀一人而已!若过去、若未来、若现在,在此世界、或他方世界,应是「可能有」许多「未曾闻法,能自觉法」的 佛陀。这些目前未识、未知、未见的「独力觉法」的觉者,因为不知其名及姓,通称为「独力觉法的觉者(辟支佛pacceka-buddha)」,也就是「未曾闻法,能自觉法」的佛陀。
此外,根据《相应阿含》296 经及《相应部》『因缘相应』20经的共同教说, 释迦佛陀是「见十二因缘法」而成就正觉。
《相应阿含》296 :「云何为因缘法?谓此有故彼有,谓缘无明行,缘行识,乃至(缘生有老死),如是如是纯大苦聚集。云何缘生法?谓无明、行……。若佛出世,若未出世,此法常住,法住、法界,彼如来自所觉知,成等正觉,为人演说,开示、显发,谓缘无明有行,乃至缘生有老死。」
《相应部》12.20 :「诸比丘!我为汝等说缘起及缘生之法,……何为缘起耶?诸比丘!缘生而有老死。如来出世,或如来不出世,此事之决定,……如来证于此,知于此。证于此、知于此,而予以教示宣布,详说、开显,……诸比丘!缘无明而有行。如来出世、或不出世,此事之决定,……如来证知此,已证知而予以教示宣布,详说、开显、分别以明示。」
另在《相应阿含》846-2,256 经及《相应部》『预流相应』28 经的共说中,说到声闻圣者须陀洹(预流)也是「见十二因缘法」,而成就正觉。
《相应阿含》846-2 :「若比丘于五恐怖、怨对休息,三事决定不生疑惑,如实知见贤圣正道,彼圣弟子能自记说:地狱、畜生、饿鬼恶趣已尽,得须陀洹,不堕恶趣法,决定正向三菩提,七有天、人往生,究竟苦边。……何等为圣道如实知见?谓十二支缘起如实知见。如所说:是事有故是事有,是事起故是事起,如缘无明行,缘行识,缘识名色,缘名色六入处,缘六入处触,缘触受,缘受爱,缘爱取,缘取有,缘有生,缘生老病死、忧悲恼苦,是名圣弟子如实知见。」
《相应部》55.28 :「圣弟子当止息五种怖畏、怨雠,成就四种预流,以慧善观圣理,善通达时而得预流,堕法灭、决定、趣向等觉。……以何为慧善观圣理,善通达之耶?……谓:缘无明生行,缘行生识,……缘生生老死愁悲苦忧恼。如是,此为一切苦蕴之集起。又:无明无余离灭故行灭,……生灭故老死愁悲苦忧恼灭。如是,此为一切苦蕴之灭。」
根据《相应阿含》256,103 经及《相应部》『蕴相应』126 经、『因缘相应』21 经,「见十二因缘法」就是成就明、断无明。
《相应阿含》256 :「所谓明者是知,知者是名为明。又问:何所知?谓色生、灭法,色生、灭法如实知;色无常,色无常如实知;色磨灭法,色磨灭法如实知。(受……;想……;行……;)识生、灭法,识生、灭法如实知;识(无常),识无常如实知;识磨灭法,识磨灭法如实知。
《相应阿含》103 :「于五受阴,增进思惟,观察生、灭: 此色,此色集,此色灭; 此受……。想……。行……。(此)识,此识集,此识灭。于五受阴如是观生、灭已,我慢、我欲、我使一切悉除,是名真实正观。」
《相应部》22.126 :「于此处有有闻之圣弟子。有色集法者,如实知有色集法。有色灭法者,如实知有色灭法。有色集、灭法者,如实知有色集、灭法。有受集法者…乃至…有想集法者…乃至…有行集法者…乃至…有识集法者,如实知有识集法。有识灭法者,如实知有识灭法。有识集、灭法者,如实知有识集、灭法。比丘!说此为明,如是为明人。」
《相应部》12.21 :「色如是如是,色之集如是如是,色之灭如是如是;受如是……;想如是……;行如是……;识如是如是,识之集如是如是,识之灭如是如是。……即缘无明有行,缘行有识……如是此是全苦蕴之集。依无明之无余,依离贪灭乃行灭,依行灭乃识灭……如是此为全苦蕴之灭。」
此外,佛灭百年间增新传出的『本事』,谈到毘婆尸佛等过去六佛的正觉因缘时,也是说毘婆尸佛等六佛是「见十二因缘」成就正觉。见《相应阿含》366经、《相应部》『因缘相应』4~9经:
《相应部》12.4 :「诸比丘!毗婆尸世尊、应供、正等觉者正觉之前,尚未成正觉,……生是思念:何故有老死?缘何有老死耶?……如是,缘无明有行、缘行而有识……如是此是全苦蕴之集。诸比丘!「是集、是集,」于是毗婆尸(菩萨)闻前所未闻之法,眼生、智生、慧生、明生、光生。……此无明灭乃行灭,行灭乃识灭……如是此全苦蕴灭。诸比丘!「是灭也、是灭也,」于是毗婆尸(菩萨)闻前所未闻之法,眼生、智生、慧生、明生、光生。」七佛之昭说,亦复如是。」
《相应阿含》366 :「世尊告诸比丘:毘婆尸佛未成正觉时,独一静处,专精禅思……即自观察:何缘有此老死?如是正思惟观察,得如实无间等起知,有生故有此老死,缘生故有老死。……如实无间等起观察:取法味着、顾念,缘触爱所增长。当知缘爱取,缘取有,缘有生,缘生老病死、忧悲恼苦,如是纯大苦聚集。……如毘婆尸佛,如是尸弃佛,毘湿波浮佛,迦罗迦孙提佛,迦那迦牟尼佛,迦叶佛,皆如是说。」
因此,在 佛陀的教导中,「未曾闻法,能自觉法」的独力觉悟者就是 佛陀,也通称是paccekabuddha辟支佛。 佛陀是依靠「独」力「觉」悟的觉者,所谓的「pacceka-buddha 辟支佛」绝不是后世曲解的「在觉悟后,独享正觉的利益,不利度众生」的某种圣者典型。由于佛教说的觉悟者,不论是独力觉悟的 佛陀,或是声闻圣者,都是「见十二因缘」而正觉,所以「缘觉」应当是指「见十二因缘而正觉」的意思,不能作为某种圣者典范的称谓。「缘觉」绝不是指佛陀、阿罗汉以外,另一种圣人典范。若将语意是「独力觉悟者」的pacceka-buddha(辟支佛),专门称为「见十二因缘而正觉」的「缘觉人」,应当是语义及佛法上的双重「误解」,是很不妥当的说法。
(4)「五上分结」的传出
在 佛陀的教法中,生死轮回是缘于无明及渴爱,而修行必是先见「因缘法」,而「唯有断无明以后,才称得上是圣者」。见大正藏《杂阿含》296,256,103经、南传《相应部》『因缘相应』21 经及『蕴相应』126经7:
《杂阿含》296 经:「我今当说因缘法及缘生法。云何为因缘法?谓此有故彼有,谓缘无明行,缘行识,乃至(缘生有老死),如是如是纯大苦聚集。云何缘生法?谓无明、行……。若佛出世,若未出世,此法常住,法住、法界,彼如来自所觉知,成等正觉,为人演说,开示、显发,谓缘无明有行,乃至缘生有老死。」
《相应部》『因缘相应』21 经:「如来……作狮子吼,转梵轮,济度众生。﹝所谓﹞:色如是如是,色之集如是如是,色之灭如是如是;受……;想……;行……;识如是如是,识之集如是如是,识之灭如是如是。……即缘无明有行,缘行有识……如是此是全苦蕴之集。依无明之无余,依离贪灭乃行灭,依行灭乃识灭……如是此为全苦蕴之灭。」
《相应部》『蕴相应』126 经:「比丘!于此处有有闻之圣弟子。……有色集、灭法者,如实知有色集、灭法。有受集、灭法者……;有想集、灭法者……;有行集、灭法者……;有识集、灭法者,如实知有识集、灭法。比丘!说此为明,如是为明人。」
佛陀的教导是先见集法与灭法,得明、断无明,了知缘生法无常,而后断渴爱、解脱。见南传《相应部》『道相应』1经、大正藏《杂阿含》749经8:
《杂阿含》749 经:「若起明为前相,生诸善法时,惭、愧随生;惭愧生已,能生正见。正见生已,起正志、正语、正业、正命、正方便、正念、正定,次第而起。正定起已,圣弟子得正解脱贪欲、瞋恚、愚痴;如是圣弟子得正解脱已,得正知见:我生已尽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后有。」
明见「十二因缘」就是断无明的须陀洹,已断无明才能断除五蕴是我、我所的妄见──身见9,对佛、法、僧与生死轮回无有疑惑──断疑10,了知「唯有远离贪爱,才是灭苦的正道」,得于圣道如实知见──断戒禁取,也不再有地狱、恶鬼、畜牲等三恶趣的苦报,同时「最多仅有人、天趣中七次的生死」,即达致生死轮回的灭尽。见分别说系铜鍱部传诵的《相应部》『预流相应』28 经及『根相应』53经、大正藏《杂阿含》845经11:
『预流相应』28 经:「居士!圣弟子当止息五种怖畏、怨雠,成就四种预流,以慧善观圣理,善通达时,若心欲者,则自得记别,而曰:「于我地狱灭尽、畜生灭尽、饿鬼趣灭尽、恶生、恶趣、堕处灭尽,而得预流,堕法灭、决定、趣向等觉。……居士!于此有圣弟子,对缘善作意,而曰:「彼有故此有,彼生故此生,彼无故此无,彼灭故此灭。」谓:缘无明生行,缘行生识,缘识生名色,缘名色生六处,缘六处生触,缘触生受,缘受生渴爱,缘渴爱生取,缘取生有,缘有生生,缘生生老死愁悲苦忧恼。如是,此为一切苦蕴之集起。无明无余离灭故行灭,行灭故识灭,识灭故名色灭,名色灭故六处灭,六处灭故触灭,触灭故受灭,受灭故渴爱灭,渴爱灭故取灭,取灭故有灭,有灭故生灭,生灭故老死愁悲苦忧恼灭。如是,此为一切苦蕴之灭。」
『根相应』53 经:「诸比丘!此处有有学之比丘,对此为苦亦如实知,此为苦集亦如实知,此为苦灭亦如实知,此为顺苦灭道亦如实知。」
《相应阿含》845经:「若比丘于五恐怖、怨对休息,三事决定不生疑惑,如实知见贤圣正道,彼圣弟子能自记说:地狱、畜生、饿鬼恶趣已尽,得须陀洹,不堕恶趣法,决定正向三菩提,七有天人往生,究竟苦边。何等为五恐怖、怨对休息?若杀生因缘罪,怨对恐怖生,若离杀生者,彼杀生罪怨对因缘生恐怖休息。……若离偷盗,邪淫,妄语,饮酒罪,怨对者因缘恐怖休息。……何等为三事决定,不生疑惑?谓于佛决定离于疑惑,于法、僧决定离疑惑,是名三法决定离疑惑。何等名为圣道如实知见?谓此苦圣谛如实知,此苦集圣谛,此苦灭圣谛,此苦灭道迹圣谛如实知,是名圣道如实知见。」
因此,凡是多生多世流转生死者12,即是出于「无明」未断的缘故,而「无明未断就是生死凡夫」。这是《杂阿含》与《相应部》的共说,不仅是古来僧团的共同传诵,也是分别说部承认的传诵。
然而,《舍利弗阿毘昙》除了推动原始经法所无有的「菩萨信仰」以外,更为了合理化「菩萨胜于阿罗汉」的新说法,修改了古来传统的经法传诵,提出「五上分结」的新说法,将「无明」改成最后断。
当审视现今分别说系铜鍱部传诵的《相应部》13、《中部》,分别说系法藏部传诵的汉译《长阿含》14,以及大众部传诵的《增一阿含》15,都有一共同的特别说法,那就是将「无明」改成最后断的烦恼。此一迥异于佛陀教法的传诵,就是「五上分结」──色爱、无色爱、掉、慢、无明。这是主张修行先断身见、疑、戒取、贪欲、瞋恚,最后才断所谓的「五上分结」,此即是「无明」最后断的教说根据。
但是,「五上分结」的说法,在阿难系说一切有部的传诵,相当于《相应部》、《中部》的汉译《相应阿含》、《中阿含》中,却不曾见到。说一切有部传诵的《相应阿含》,无有优波离系的「五上分结」,只有在百年内增新传诵的『记说』中,有着「九结」的说法而已!见《相应阿含》(《杂阿含》)490经16:
「结者,九结:谓爱结,恚结,慢结,无明结,见结,他取结,疑结,嫉结,悭结。」
在汉译《相应阿含》中,唯一提到优波离系主张的「五上分结」──色爱、无色爱、掉、慢、无明,却共同和「欲爱」放在一起的说法,是在现今大正藏《相应阿含》270 经,但是此经中无有说是「五上分结」。见汉译《相应阿含》270经:
「无常想修习、多修习,能断一切欲爱、色爱、无色爱、掉、慢、无明。……若比丘于空露地,若林树间,善正思惟,观察色无常,受、想、行、识无常;如是思惟,断一切欲爱、色爱、无色爱、掉、慢、无明。」
另与此经相当的优波离师承分别说系铜鍱部传诵的《相应部》「蕴相应」102经,则是说为「欲贪、色贪、有贪、无明、慢」,两部经说间并无全然的共识。见《相应部》「蕴相应」102经17:
「诸比丘!以修习无常想,多习者,永尽一切欲贪,永尽一切色贪,永尽一切有贪,永尽一切无明,永断一切我慢。……诸比丘!如何修习无常想?如何多修习者,永尽一切欲贪…乃至…永断一切我慢耶?此是色,此是色之集,此是色之灭,此是受……想……行……识之集,此是识之灭。」
对照《杂阿含》270 经与《相应部》「蕴相应」102经,主张「五上分结」的《相应部》,在此篇经文中,反而未见到「五上分结」的「掉」,而无有「五上分结」的《杂阿含》,却在此篇经文中,意外的提到被优波离系称为「五上分结」的色爱、无色爱、掉、慢、无明。此外,《杂阿含》270经中所说,是以修「无常想」来作为断除「欲爱、色爱、无色爱、掉、慢、无明」的方法,但在《相应部》「蕴相应」102经中,虽有说「修无常想」得「永尽一切欲贪、色贪、有贪、无明、慢」,却是特别说明需要采取「观五蕴集与灭」,作为「修习无常想」的方法。《杂阿含》270经的说法,不仅违反《杂阿含》262经及本身传诵其余诸经的修行次第,也不合于《杂阿含》及《相应部》的共说。反观提倡「五上分结」的《相应部》,反而清楚无误的强调「以因缘观来建立无常想」。如是可知,《杂阿含》270经的说法,应是传诵此经的说一切有部,对此经的内容「有所修改」了。
说一切有部初期的立场与主张,同时也加入了公元前二世纪有部接受『发智论』的见解以后,所作的增新与改变。阿难系分裂为雪山部及说一切有部以后,北印迦湿弥罗的说一切有部,在公元后二世纪集出《大毗婆沙论》时,「五上分结」的说法也不是毫无「争议」,当时犍陀罗(罽宾Kaśpira)18一带的僧团就无有此说。见《阿毘昙毘婆沙论》卷二十七19:
「云何结法?答言:九结及五上分结中掉是也。云何非结法?答言:除九结及五上分结中掉,余法是也。罽宾沙门,非如是说。问曰:何故罽宾沙门非如是说?答曰:罽宾沙门应如西方沙门所说,而不说者,有何意耶?答曰:以掉是坏想,或少分是结、少分非结……」
「五上分结」的传诵,南传分别说系的《相应部》与阿难系汉译的《相应阿含》,两者是不同调的,「五上分结」是南传《相应部》有之,但在《相应阿含》则无有的说法。这是佛灭后116 年,出自优波离师承毘舍离僧团的摩诃提婆(大天),举出「五事异法」以贬谪阿罗汉的证量,造成阿难系僧团起而反对,而优波离师承之优禅尼僧团妥协附和毘舍离僧团「阿罗汉不圆满」的异说,此后僧团即分裂为彼此对抗的两系、三大部派。优波离系僧团为了贬谪阿罗汉,合理化「神格理想化 佛陀──菩萨」的信仰,编造「五上分结」的新说法,主张「无明最后断」。然而,「五上分结」的主张,认为修行的最终一步,如以度生为先,可以立意「慢慢断无明」,不急于证涅盘,或者是立意「疾断无明,速证解脱」。
由此可知,须陀洹是已见因缘法、四圣谛,断无明及三结的圣弟子。此外,后世有「无明先断一部份,再渐渐断尽无明」的说法,或是以为「无明是最后断」者,是指得到「解脱知见」。这两种主张「无明后断」,近似而不同的说法,都是「无法厘清古、新经说,未能辨明经说真假」的学人,在「古新混淆不清」之下,试图「圆融古义与新说之间的矛盾」,所作出的「诠释法」而已!
根据阿难系及优波离系两部僧团传诵的共说,传统经法对于「无明」的定义,「明」是指见因缘法、八正道(统称四圣谛)。这见证于大正藏《相应阿含》256,257,845,846 及次经;《相应部》『因缘相应』20 经、『蕴相应』126 经。当见五受阴的生法、灭法(十二因缘的集法与灭法),也就是如实知「五阴如何起、如何灭」以后,才能进一步的正见「五阴是缘生法」,而「缘生法则无常、苦」,应当于缘生的五阴「离贪、断爱」才能断苦。如是先如实知五阴生、灭法,再于五阴离贪爱,心解脱、断生老病死苦。见大正藏《相应阿含》4920,6经:
《相应阿含》49 经:「佛告阿难:「……色是生、灭法,受、想、行、识是生、灭法。知色是生、灭法者,名为知色;知受、想、行、识是生、灭法者,名为知(受、想、行、)识。」
《相应阿含》6 经:「诸比丘!于色若知、若明、若离欲贪,心解脱者,则能越生老病死怖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识,若知、若明、若离欲贪,心解脱者,则能越生老病死怖。」
因此,得明、断无明,既不是断贪爱的「解脱」,也绝不会是「解脱知见」。若以修证次第而言,是先断贪、瞋、痴之后,自知已断苦之集,而自证知已苦尽,此可从 佛陀所说之「四圣谛,三转、十二行」可知,所以应先断无明与贪爱,通达解脱,才有解脱知见。如果以为得明、断无明,是为解脱知见,这岂不成为无明未断,而先得解脱?但试问:无明未断,何有解脱?又在《相应部》中,说明「得解脱智」的条件,需于「内解脱,依一切取灭,住正念故,诸漏不随增」,当知先有解脱,才能得解脱智。见《相应部》『因缘相应』32经21:
《相应部》『因缘相应』32 经:「大德!若如是问我:『友!舍利弗如何知、如何见、自得智、称说知生已尽、梵行已立、所作已办、不再有生。』大德!如是问我,应如是答:友!生乃有因,依其因灭,于其因尽,则知生已尽。于因之尽,知生已尽,而『知:生已尽,梵行已立,应作已办,更不有生。』……佛陀:舍利弗!如何自称得解脱智,知生已尽,梵行已立,应作已作,更不再有生耶?……我于内解脱,依一切取灭,住于正念。住正念故,诸漏不随增,我不认我。」
此外,又有以为贪爱也是无明,贪爱最后断,所以无明是最后断。这是认为须陀洹先断少分无明,至阿罗汉才彻底断尽无明,也是主张「无明渐渐断尽」的一种说法。抱持此说者,多是将初期的传诵与后期的增新、论说,一概的信守持受,既不知厘清古新分野,又要将原来的传诵与新说的矛盾,加以圆融解释,而发展出「四不像」的错见。试问:贪爱包含于无明中,也属无明,此说是出于何经呢?不论是古说或新义,都是无明与贪爱分别陈述,即使在「五上分结」的学说中,也是将「十结」的「身见、疑、戒禁取、贪欲、瞋恚」及「色爱、无色爱、掉、慢、无明」,各各分别不同陈述,未曾说无明与贪爱皆属无明。因此,「贪爱属无明」及「无明渐渐断」的说法,纯属古、新传诵混淆不清,又试图将矛盾予以圆融解释的错解而已!这不仅无助于厘清法义与修证次第,更制造出新的误会与问题。
在说一切有部传诵的《相应阿含》中,虽然无有「十结」或「五上分结」的主张及语词,却有「五下分结」的主张及语词。见大正藏《相应阿含》64,387,393-5,814经:
《相应阿含》64经:「世尊!断五下分结已,云何漏尽,无漏心解脱、慧解脱,现法自知作证具足住:我生已尽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后有?」
《相应阿含》387 经:「诸比丘!云何无有关键?谓五下分结已断、已知,是名离关键。」
《相应阿含》393-5 经:「五下分结尽,生般涅盘,阿那含不还此世,彼一切知四圣谛。」
《相应阿含》814 经:「三结尽,得须陀洹果;三结尽,贪、恚、痴薄,得斯陀含果;五下分结尽,得阿那含果。」
在原始的教说中,是先见「十二因缘」、断「无明(痴)」,接着正见「五阴是缘生法,缘生法则无常、非我」,断身见(断我见),对佛、法、僧无疑(断疑),如实知见离贪、断苦的八圣道(断戒禁取),成就正觉四圣谛初转、四行的慧解脱(须陀洹),具足慧根与信根22。再依「四圣谛的明见(慧根)」,摄导精进实践「出世间八正道」23,修习具足四圣谛第二转、四行,此为具足精进根、念根、定根。当「出世间八正道」修习满足,正定成就8,五根具足,断贪欲、断瞋恚,成就(心)解脱,具足解脱知见,已成就四圣谛第三转、四行,现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24。这是 佛陀教法当中,一切正觉、解脱、现证无上菩提者,不论是「无师自觉的佛陀」或「闻法正觉的声闻人」,共同一致的修证次第。
因此,在「五下分结」及「五上分结」的说法中,「五下分结」主张的身见、疑、戒取、贪欲、瞋恚,是佛教原有说到的烦恼,但是「五上分结」的色爱、无色爱、掉、慢、无明,「无明」应是最先断,「掉」原是属五盖之一25,「色爱」、「无色爱」的说法,应当是为了和原有的「贪欲」搭配,作为解说印度苦行沙门主张的三界(欲界、色界、无色界)生死业报的说法,而「慢」则不在原始经说中。
由于说一切有部的出现,是阿难系僧团的迦旃延尼子受到《舍利弗阿毘昙》的影响,写出揉杂《舍利弗阿毘昙》主张的《发智论》(又称八犍度论),《发智论》接受了「菩萨」、「五上分结」的说法,但又保持古来无有「三十二相」、「如来十力」、「缘觉人」的立场,成为折衷古老经说及《舍利弗阿毘昙》的说法。日后,阿难系迦旃延尼子学众分出的说一切有部,既传承《发智论》(有「菩萨」、「五上分结」,无「三十二相」、「如来十力」、「缘觉人」),又在传诵的《相应阿含》、《中阿含》中,一方面保持阿难系无有「菩萨」、「五上分结」的古老传诵,另一方面又揉杂《舍利弗阿毘昙》的「三十二相」、「如来十力」、「缘觉人」说法。此外,《相应阿含》再将古老传诵原有的身见、疑、戒取、贪欲、瞋恚,称为「五下分结」,这才会造成说一切有部的《相应阿含》中,不见有「五上分结」的主张及说法,却又有「五下分结」的语词。如此一来,揉杂《舍利弗阿毘昙》主张的《发智论》与《相应阿含》、《中阿含》,即让说一切有部的主张,相当的接近分别说部的思想。说一切有部的主张,是古义、新解相互混杂的状况,才会内部陷于长达约三百年的辩论。
(5)建立菩萨信仰的《舍利弗阿毘达磨》
由于「菩萨」的说法,是佛初灭「第一次结集」、佛灭后百年间、佛灭后百年「第二次结集」都无有的说法,而分别说部是首先举行「自部结集」的部派,《舍利弗阿毘昙》又是主张「阿罗汉无漏,阿罗汉的证量不如 佛陀」的分别说部系传诵。如此得知,《舍利弗阿毘昙》的传出,应当是在佛灭后116年之后的阿育王时代,是由目犍连子帝须领导优禅尼僧团举行的「分别说部结集」时(最先举行的部派结集),才集成的佛教第一部论,是属于分别说部宣扬自派「部义」的「阿毘达磨(论、对法)」。分别说部应是先编集《舍利弗阿毘昙》作为建立自部思想的根据,后续才有破斥他部为主的《论书》集出。
因为《舍利弗阿毘昙》不是出自「第一次结集」及「第二次结集」的集成,若要在佛教界流传,势必会受到相当的质疑。分别说部为了建立《舍利弗阿毘昙》的权威地位,遂编造不实的事迹来推崇《舍利弗阿毘昙》的地位。优波离系分别说系宣称《舍利弗阿毘昙》的出处,是出自 佛陀上天为过逝的佛母摩耶夫人说法,而 佛陀在天界说「阿毘达摩」时,无有任何声闻弟子同行,直到 佛陀返回人间后才传于舍利弗,再由舍利弗传于人间。因此,这部出自 佛陀说于天上,由舍利弗传于人间的「阿毘达摩」,就称为《舍利弗阿毘达磨》(或称《舍利弗阿毘昙》)。
这个由分别说部编纂出来的神话传说,纯是为了建立《舍利弗阿毘昙》的权威地位而编造。分别说部宣称《舍利弗阿毘昙》是「佛陀在天上说的法」,是藉由「佛说」建立《舍利弗阿毘昙》的权威性;宣称「佛陀上天说法时,无有声闻弟子同行,返回人间传予舍利弗」,应当只是为了「推崇出自佛说」,就必需「合理解释第一次结集时,无有集出阿毘达磨的疑问」。因为如果《舍利弗阿毘昙》真是出自 佛陀亲说,为什么在「第一次结集」时的圣弟子没有集出呢?分别说部用「佛上天说法,声闻弟子无人同行」的说法,表明圣弟子都没有上天闻法,不知佛说「阿毘达磨」,解释了「第一次结集」时圣弟子没有集出《舍利弗阿毘昙》的质疑。但是声闻弟子既然无人知晓「阿毘达磨」,为什么又能传于人间?分别说部用「佛传予舍利弗」来解释。这一说法应当是舍利弗被尊崇为「智慧第一」,又早于佛陀入灭而未能参加「第一次结集」,所以用「佛传予舍利弗」的说法,既可以增加《舍利弗阿毘昙》的权威高度,又可以合理解释「第一次结集」没有集出《舍利弗阿毘昙》的疑问。
分别说部除了编集出《舍利弗阿毘昙》,提倡「菩萨」、「三十二相」、「如来十力」、「缘觉」、「五上分结(无明最后断)」、「十二因缘依识的分位解说」等「部义」以外,还将这些「新出的部义」融入「第二次结集」集成的四部圣典当中,并且再创造出「提倡部义的新经说」,成为「自部的四部圣典诵本」。
在分别说部的分派当中,较早形成的印大陆化地部、法藏部、饮光部都是传诵《舍利弗阿毘昙》。分化于锡兰的铜鍱部(大寺派Mahāvihāra-vāsin),在觉音论师的《善见律毘婆沙》提到「论藏」的内容,共有七部阿毘达磨。见《善见律毘婆沙》卷一26:
「何谓阿毘昙藏?答曰:法僧伽、毘崩伽、陀兜迦他、耶摩迦、钵叉、逼伽罗坋那、迦他跋偷,此是阿毘昙藏。」
铜鍱部传诵的「七部阿毘达磨」是:一、《法集论》(Dhamma-saṅgaṇi,译名法僧伽,又称《法聚论》);二、《分别论》(Vibhaṅga-ppakaraṇa,音译毗崩伽); 三、《界论》(Dhātu-kathāppakaraṇa,音译陀兜迦他);四、《人施设论》(Puggala-paññatti,音译逼伽罗坋那);五、《双论》(Yamaka,音译耶摩迦); 六、《发趣论》(Paṭṭhāna-ppakaraṇa,音译钵叉);七、《论事》(Kathā-vatthu,音译迦他跋偷)。铜鍱部《法集论》等六论,传说是出自佛说,《论事》则说是目犍连子帝须的作品。铜鍱部的「七部阿毘达磨」都没说是出自舍利弗的作品,但是增新编集的《小部》Kuddakanikāya,当中的『义释』Niddesa 及『无碍解道』Paṭisambhidā,是被无畏山寺派Abhayagirivihāravāsin(分化自大寺派)称为「阿毘达磨」,可见『义释』及『无碍解道』原来应当是「论」,也都被推崇是舍利弗的作品。
虽然分别说部僧团提倡的「菩萨」等新教说,得到大众部的认同及支持(见汉译《增壹阿含》27),但是阿难系僧团的大力的反对,形成保持传统教说的阿难系僧团,提倡新教说的优波离系分别说部、大众部,两大阵营对抗的局面。但是优波离系分别说部、大众部,得到阿育王的全力支持,声势胜过保持传统教说的阿难系僧团。
注释
- 1.见《论事》第二品 第十章:参《汉译南传大藏经》第61册 p.182~224(台湾元亨寺 1997出版)
- 2.a. b. 见《舍利弗阿毘昙论》卷八:大正藏 T28 p.585.1-25~p.586.1-3
- 3.见南传《中部》(91)『梵摩经』:参台湾元亨寺出版南传大藏经,见汉译《中阿含》(161)『梵摩经』卷四十一:参大正藏T1 p.685.1-23~p.685.2-3
- 4.见汉译《中阿含》(59)『三十二相经』卷十一:参大正藏T1 p.493.1-28~p.493.2-8
- 5.见汉译《长阿含》(1)卷一:参大正藏T1 p.4.3-28 ;p.5.1-28~p.5.2-18
「说三十二相:一者足安平,足下平满,蹈地安隐;二者足下相轮,千辐成就,光光相照;三者手足网缦,犹如鹅王;四者手足柔软,犹如天衣;五者手足指纤,长无能及者;六者足跟充满,观视无厌;七者鹿膊肠,上下佣直;八者钩锁骨,骨节相钩,犹如锁连;九者阴马藏;十者平立垂手过膝;十一、一一孔一毛生,其毛右旋,绀琉璃色;十二、毛生右旋,绀色仰靡;十三、身黄金色;十四、皮肤细软,不受尘秽;十五、两肩齐亭,充满圆好;十六、胸有万字;十七、身长倍人;十八、七处平满;十九、身长广等,如尼拘卢树;二十、颊车如师子;二十一、胸膺方整如师子;二十二、口四十齿;二十三、方整齐平;二十四、齿密无间;二十五、齿白鲜明;二十六、咽喉清净,所食众味,无不称适;二十七、广长舌,左右舐耳;二十八、梵音清彻;二十九、眼绀青色;三十、眼如牛王,眼上下俱眴;三十一、眉间白毫柔软细泽,引长一寻,放则右旋螺如真珠;三十二、顶有肉髻。是为三十二相。」 - 6.见汉译《增壹阿含》『须陀品第三十』(3)卷二十二:参大正藏T2 p.664.1-1~3
- 7.参大正藏《杂阿含》296,256,103 经;南传《相应部》『因缘相应』SN12.21经、『蕴相应』SN22.126经
- 8.a. b. 参大正藏《杂阿含》749,257,31,6 经;南传《相应部》「道相应」SN45.1 经、「蕴相应」SN22.102,SN22.133-135,SN22.50,49经
- 9.参大正藏《杂阿含》57、570 经;南传《相应部》「蕴相应」SN22.81经、「质多相应」3经
- 10.参大正藏《杂阿含》419、420经
- 11.参大正藏《杂阿含》845 及次经,257 经;南传《相应部》「蕴相应」SN22.126经、「根相应」SN48.53经
- 12.参大正藏《杂阿含》403 经;南传《相应部》「谛相应」SN56.21经
- 13.见《相应部》诸相应之『瀑流品』:如『道相应』180经、『觉支相应』175 经、『念相应』93-103 经:元亨寺南传大藏 第17册 p.213,175,393
- 14.参《长阿含》第八卷:大正藏T2 p.51.2-12
- 15.参大正藏《增一阿含》第四十二卷:大正藏T2 p.780.3-9
- 16.参大正藏《杂阿含》第490 经 阎浮车所问序四十经之16 ;见印顺编着《杂阿含经论汇编》「舍利弗相应」17经
- 17.参大正藏《杂阿含》第270经:参印顺《杂阿含经论会编(上)》p.76~77
- 18.罽宾沙门应是指说一切有系中的「重经者」,「重经者」不认同『发智论』以来,说一切有部重论的发展,主张以经为量。
依日本学者白鸟库吉『罽宾国考』所说,《汉书》所谓的罽宾,在喀布尔河流域,应指以犍陀罗为中心之塞族的国家。东晋南北朝时代,罽宾之名转成为迦湿弥罗的称呼,此时代之后所翻译的经论,皆称迦湿弥罗国为罽宾。 - 19.见《阿毘昙毘婆沙论》卷二十七:大正藏T28 p.198.1
又「云何结法?答言:九结及五上分结中掉是也。云何非结法?答言:除九结及五上分结中掉,余法是也。罽宾沙门,非如是说。问曰:何故罽宾沙门非如是说?答曰:罽宾沙门应如西方沙门所说,而不说者,有何意耶?答曰:以掉是坏想,或少分是结、少分非结,或于一人是结,或于一人非结,或时是结,或时非结。少分是结、少分非结者,色、无色界是结,欲界非结;或于一人是结,或于一人非结者,于圣人是结,于凡夫人非结;或时是结,或时非结者,圣人未离欲界欲非结,离欲界欲是结。以有如是坏相故,罽宾沙门,所以不说,如是因论生论。何故色、无色界掉立结,欲界掉不立?答曰:欲界是不定界,非修地,非离欲地,此中无如是定,为掉所乱,是故欲界掉不立于结。色、无色界是定界,是修地,是离欲地,彼中四枝、五枝定,为掉所乱,是故立结。如村落中,若村落边住处,虽有大声,不能作患。阿练若住处,虽复小声,犹以为患,彼亦如是。」 - 20.见大正藏《杂阿含》49 经;南传《相应部》『蕴相应』22.37经
- 21.见《相应部》『因缘相应』12.32 经:台湾元亨寺出版汉译南传大藏经第14 册 p.60,62 ;参大正藏《杂阿含》Ā644经
- 22.见大正藏《杂阿含》655 经;南传《相应部》『根相应』48.52经
- 23.见大正藏《杂阿含》785 经;南传《中部》(117)『大四十法经』
- 24.见大正藏《杂阿含》379 经;南传《相应部》『谛相应』56.11经
- 25.见大正藏《杂阿含》611 经;南传《相应部》『念处相应』47.5经
- 26.见《善见律毘婆沙》卷一:参大正藏T24 p.676.1-10~13
- 27.见大正藏《增壹阿含》卷三十四之(三):参大正藏T2 p.739.1-12~14
「我本未成佛道为菩萨行,坐道树下,便生斯念:欲界众生为何等所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