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论人称我:法师、尊者、导师、律师、经师、禅师或大师,我依然只是 佛陀座下一个平凡的托钵僧!
近一年来为了将原始佛教的经法、禅法传扬各地,也为了完成《因缘法之原说与奥义》的著作,既不停的在美国、马来西亚、澳洲、中国大陆与台湾宣法教禅,也忙于写作及举办法工研习。最近一年中较少亲自前往市集托钵,多数是在游化各地宣法当中接受各地学众的布施。
今晨趁着法务的空档,亲自与僧团几位比丘共同入市托钵化食。
湛蓝天空、片片白云、空气清新,祥和亮丽的阳光洒满了下山沿途的树林,眼底的树叶无不绽放着耀眼的金光。美好的一天!
僧团下山徐步行入市集,广受四方未曾谋面而偶遇之善信的真诚授食、布施(中道僧团不接受钱财布施),历经两个多小时的市集修行,不仅感谢也体悟颇深!
在市集行历一圈,发现中道僧团虽是屡遭磨难、毁谤与迫害,但度过许多年后,僧众内在的道念是日益转深。多年来托钵化食于市,市集上依旧是生、熟交替的面孔,而人间仍然充斥着纷杂交替、忧喜参半的苦难人心。
经过多年的四处宣法,学法、敬信的学众是愈来愈多,僧团受的礼遇也好于过往。但是我还是当年的托钵僧,依然欢喜托钵僧的世界。
托钵僧犹如特殊的「乞丐」,在市井街头接触一般的民众,彼此无有高低阶级的距离及隔离,心无罣碍的相互关怀、帮忙。在普通的平常世界、在那时、在那处,彼此相通于光明、和谐的心灵桥梁,既诚心面对,也真诚互助,真是美好、平安与幸福的一刻。
在佛法光辉中的僧团,两千多年来依然寂静的走过人群,引摄着忧苦的人间!
不论是法师、尊者、导师、律师、经师、禅师或大师,我们都是──平凡的托钵僧!
出自《正法之光》第44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