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人、僧团的必要条件?

2022年1月26日      148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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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出家的排除条件

      依照僧律规定,六根不健全、具精神性疾病、双性人、跨性别(同性或双性恋者)、具严重传染病,或负债未偿清、犯罪未服刑毕,或曾经杀父、杀母、杀阿罗汉、破坏僧团和合、出佛身血、破坏佛教、破根本四重戒、破僧人梵行,或是贼心入道(为贪求利养出家)、非人,凡是有以上的情况,皆是不可出家,排除在僧团之外。

(参考《摩诃僧祇律》卷二十三;《十诵律》卷二十一;《毗尼母经》卷一)

2. 在家五戒弟子

      信仰佛教、学习佛法的在家信士,是要皈依 释迦佛陀、四圣谛、声闻解脱僧团、离欲解脱戒等四法,先要「皈依四法」,再终生守持不杀生、不偷盗、不邪淫、不大妄语、不饮酒等五戒。

      当具足四法皈依,终生奉守五戒,这才算是正统的佛教在家弟子。

3. 九戒行者:准备出家者

      佛教的在家弟子,可以在出家之前,先学习接近出家人的基本律规,也就是「守持九戒」。九戒是指:不杀生、不偷盗、不淫欲、不大妄语、不饮酒皈,加上不涂香、化装、戴花蔓,不歌舞、观伎、戏乐,不坐卧高广大座,不非时食。其中,九戒的不淫欲戒,不同于五戒的不邪淫戒。

      守持以上九条戒,依然是在家弟子,不是真正出家人。何以故?

      许多在家弟子误以为「不行男女淫欲、守梵行,即等同出家」,这是极偏差的看法。试想:世上不知有多少人是未结婚、无男女淫欲,其中有信异道,或无神论,这类人士有很多也是深具善根、善行。难道这些人都等同出家?绝对不是!

      或有误以为「不非时食(过午不食),即等同出家」,也是偏差的见解。试想:世上有多少人为了健康、经济的原因,也是过午不食,或是日中一食。其中有信异道,或无神论,这类人士有很多也是深具善根、善行。难道这些人都等同出家?绝对不是!

      自十三纪初,南传佛教遭受元朝军队灭教以来,南传佛教一直无有比丘尼的传承存在。因此,自十九世纪起,南传僧团为了回应女性出家的需求,由缅甸僧团率先采取「守九戒,剃发、弃俗服」的变通方法,这是让女性离俗家、居净处、修行佛法。这是让女性似同出家,但不接受女性出家为僧的特殊作法。

      现今南传佛教的「九戒女」,泰国称「美姞(mae-ji)」,缅甸称「绨拉信(thilā-shin)」,俗称为八戒女。虽然她们是「剃发」,但不是真正的「僧人」,所以不允许「持钵、乞食」。目前,在南传佛教的缅甸、泰国,「八戒女」可以持净盆的乞取「金钱的赞助」,但不许如僧人一般的「托僧钵、乞食」。

      原始佛教中道僧团是承认比丘尼传承,中道僧团包含了比丘、比丘尼、沙弥、沙弥尼、式叉摩那女。因此,中道僧团教化下的「九戒行者」,是属于「准备出家的近学者」,不仅男、女皆有,既不局限于「女性」,也不剃发,净住于道场学法,准备出家。

      如是,大众当知,「九戒行者」是在家人,不是出家僧人!

4. 出家僧人:不受取、不积蓄、不使用金钱

      许多人误以为只要「远离夫妻关系、素食、剃发、穿迦裟、受出家戒」,即算是出家人。若是有能力上台讲演、说开示,那就算是高僧了!这真是煳涂的看法!

      如前所说,「剃发、守持九戒」不是出家人。为何?出家的最低标准,是持十戒的沙弥、沙弥尼。这是在「守持九戒」以外,再多守持「不受取、不积蓄、不使用金钱戒」。

      《五分律》卷十七:「尽寿不杀生是沙弥戒,尽寿不盗是沙弥戒,尽寿不婬是沙弥戒,尽寿不妄语是沙弥戒,尽寿不饮酒是沙弥戒,尽寿不歌舞、作倡、伎乐、不往观听是沙弥戒,尽寿不着华、香涂身是沙弥戒,尽寿不坐卧高大床上是沙弥戒,尽寿不受畜金银及钱是沙弥戒,尽寿不过时食是沙弥戒,是为沙弥十戒。」

      简要的说,在家、出家的根本差别,主要是针对「金钱」的态度及作法。不论是守持五戒、八戒、九戒,也不论是剃发或不剃发,只要是受取、积蓄、使用金钱,即是在家人;若是守持「九戒」以外,另再奉守「不受取、不积蓄、不使用金钱戒」,即是出家人最初基础的沙弥、沙弥尼了。

      除了「十戒」以外,依据《铜鍱律》的规定,完全合格的僧人,比丘是要具足守持227条戒,比丘尼则要具足守持311条尼戒。

      各部派律本的规定如下:

  • (1) 毘舍离僧团传《摩诃僧祇律》的比丘戒有218戒,比丘尼戒有277戒。
  • (2) 摩偷罗僧团传《十诵律》的比丘戒有257戒,比丘尼戒有355戒。
  • (3) 化地部传《五分律》的比丘戒有251戒,比丘尼戒有380戒。
  • (4) 法藏部《四分律》的比丘戒有250戒,比丘尼戒有348戒。
  • (5) 铜鍱部传《巴利戒本》的比丘戒有227戒,比丘尼戒有311戒。
  • (6) 铜鍱部传《善见律毗婆沙》的比丘戒有225戒,比丘尼戒有311戒。
  • (7) 说一切有部传《西藏戒本》的比丘戒有257戒,比丘尼戒有371戒

5. 依经、依律,奉行「僧众一体,甘苦与共」的僧团原则

      在经法、僧律的内涵中,「缘起」是佛教的认识论,依照「缘起」确立「度苦、解脱」的修证次第──四圣谛三转、十二行,并建立起解脱的有效方法──八正道。

      此外,佛教也是依据「缘起」的生活智慧,远离「自我、自主」的偏差心态,开展出「僧众一体,甘苦与共」的僧团原则。

      出家人的最基础条件,除了具足「十戒」以外,最重要的要素是「同甘共苦」的僧团意识了。例如: 释迦佛陀制定的僧律,规定僧人必须「不受持金钱」与「不别众食」。

      当做僧人之初始,僧人即必须遵守「自己不可受持金钱,也不可令人为自己收持金钱,或动念受持金钱」。

      《五分律》卷五:「(舍堕法三十)若比丘自捉金银及钱,若使人捉,若发心受,尼萨耆波逸提。」

      此外,僧人在「无有金钱」的情况下,一切生活日用的取得,不仅要藉由「在家信士护持」的途径以外,更要遵守「僧团共享,不可独受」的准则,「不别众食」即是代表性的律戒之一。

      《摩诃僧祇律大比丘戒本》:「六念法……五者,当念不别众食。……若比丘别众食,除余时,波夜提。余时者,病时、衣时、行时、船上时、大众会时、外道施食时。(波夜提之四十)」

      《十诵律》卷十三:「若比丘别众食,波逸提,除因缘。因缘者,病时、作衣时、道行时、船行时、大众集时、沙门请时。沙门者,名阿耆维尼揵子老弟子,略说除佛五众,余出家人皆名沙门。(波逸提之三十六)」

      《五分律》卷二十二:「若于界内别请四人已上,名别众食,若次请不犯。……若请僧应二众食,比丘及沙弥。若请二部僧应五众食,比丘、比丘尼、式叉摩那、沙弥、沙弥尼。」

      《五分戒本(亦名弥沙塞戒本)》:「若比丘别众食,波夜提,除因缘。(波夜提之三十六)。」

      《四分律》卷十四:「若比丘别众食,除余时,波逸提。余时者,病时、作衣时、施衣时、道行时、乘船时、大众集时、沙门施食时,此是时。(比丘戒 波逸提之三十三)」

      《四分律》卷二十四:「若比丘尼别众食,除余时,波逸提。余时者,病时、作衣时、若施衣时、行道时、船上时、大会时、沙门施食时,此是时。(比丘尼戒 波逸提之二十二)」

      僧律的目的,是要僧人养成「僧众一体,甘苦与共」的群体意识,目的是要「确立团结、和合的僧人集团」。因此,佛教一直强调「破僧团和合」,是重大逆罪之一。

      《摩诃僧祇律》卷七:「汝莫破和合僧,破和合僧者,是大恶事,是重罪,堕恶道入泥犁中,经劫受罪。」

      《善见律毘婆沙》卷十二:「杀父、杀母、杀阿罗汉、出佛身血、破和合僧,此五重罪,此是五逆罪。」

      自古以来,佛教一直有僧人抱持不当的观念,误认为出家为僧是自己的事,修行也是自己个人的事,僧人修行的效果是由自己负责。

      在这类的错误心态下,有不少的僧人,一直抱持着自己独修的想法,或是在僧团学习一段时间以后,自行别立道场与僧团。这是悖离「和合僧」的僧团精神,不合「无我」的心境,反而是呼应「自我、自主」的个人主义,回归在家人的俗心俗情。

      千百年来,佛教僧团是不停的分裂,除了「教法分歧,见解不同」的原因以外,其实最大、最普遍的因素,是僧人将「学习佛法」当作专业训练,把「出家为僧」当做「发展自我之利益」的途径与手段。可悲!

      简要的说,每一位出家的僧人,无论出家的资历与身份,都要有「僧众一体,甘苦与共」的群体意识,必须要远离「个体习惯与利益」的自由心态。这是 释迦佛陀对僧团弟子的重要教诫,也是「确立僧团」的根本要素,更是僧律的核心精神。

      释迦佛陀在世时,一直强调「佛在僧数」,即是告诫僧俗弟子,纵使是 释迦佛陀本身,也是僧团的成员,依然必须奉行「僧众一体,甘苦与共」的僧团原则。

      《五分律》卷二十:「告诸离车:『世有五宝甚为难遇,一者诸佛世尊,二者善说佛所说法,三者闻法善解,四者如闻能行,五者不忘小恩。』……我修此园本欲为福,今奉世尊,愿垂纳受。佛言:『可以施僧,得大果报。……但以施僧,我在僧数。』」

      然而,出自公元前半世纪的新教派──大乘,却改造 释迦佛陀的教诲,编造出「佛不在僧数」的异说,这是否定「僧众一体」的偏差见解。不值得信!

      (大乘)《优婆塞戒经》卷五:「若有说言佛入僧数,是义不然。」

      冷静的深思:

      僧人受取、积蓄、使用金钱,还象是出俗修行的僧人吗?

      僧人受取、积蓄、使用金钱,不正是促使僧人各拥钱财、争夺利益、各自独立、各行其是的重要原因吗?

      僧人各拥利益,各自独立、各行其是的作为,不正是破坏「僧众一体,甘苦与共」的和合僧团吗?僧团不会因此而分裂吗?这不是如同在家人般的追逐「自我、自主」的利益吗?

      因此,自中道僧团建立以来,即严格的实践「不受取、不积蓄、不使用金钱」的僧律,更不许中道僧团的僧人有「别众营私」的行为,坚持「僧众一体,甘苦与共」的僧团原则。

佛陀正觉后2452年 (公元2020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