谈佛教与民俗信仰的端正关系(三)——台湾的政治、宗教、信仰与族群的关连

2024年3 月25日      547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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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政治VS宗教、信仰与族群
      如前所述,现今台湾民俗信仰及各宗教的信徒,虽然在教育、经济的差异性已经模糊,但在族群、地域的差异性是至今犹存。纵使如此,自1945年民国治台起至今已历80年,政治体制从专制独裁转型到民主体制,族群关系是从新、旧住民的分隔冲突到融合共存,当前的台湾早已是各族群交融共存的大家庭。现今台湾在信仰与宗教的信众属性上,虽依旧有着旧、新移民族群的差异存在,但这是历史发展下必有的痕迹,不是新、旧住民的必然。

      例如:现今台湾民俗信仰的信众中,也有不少是1945年后迁入台湾的新移民后裔,而正统汉传佛教、基督教、天主教、伊斯兰教的教徒里,也多有出自民国治台以前的闽、客移民后裔。直要的说,毕竟民俗信仰及宗教皆以利世、度人为先,不论 佛陀或众神,必是不分国籍、地域的度人利世。

      台湾在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时代,党、军、政、教、经的统治菁英,大多是信仰基督教的新移民族群,新移民与旧住民的关系,不仅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各领域有着不公义且不对等的待遇,即使是在宗教及信仰的方面也是如此。例如:台湾各主要宗教教会的领导阶层,清一色是新移民担任,旧住民只是陪衬的角色。当时代表佛教的佛教会,不仅总会长是长期由新移民的出家人担任,居然实权属性的秘书长是由基督徒职掌。

      当然,种种不当作为的时代已日渐远去,目前已大有改变。从过去的不堪的历史经历中,可以确定:若是出自争夺政治权益、地位的动机,利用信仰、宗教的影响力,作为操弄血统、地域、族群的手段,意图引导社会方向及获得特定利益及目的,必是亵渎神圣之信仰、宗教的不当作为,更是践踏民众的权益及尊严。对此不当的作为,任何有良知、具公义的人皆应当予以唾弃、远离。

      宗教、信仰是维护社会良知及稳定的最后防线,如果宗教、信仰无法超然于俗世权益之外,宗教、信仰也必随着社会沉沦于世。然而,出于争夺俗世权利、地位的欲望,藉由掌控宗教、信仰的影响力,操弄族群关系及政治走向的人与事,不论任何时代与社会都有。

八、略说台湾各宗教与民俗信仰之间的关系
      除了民俗信仰以外,流传于台湾的宗教主要有佛教、道教、基督教、天主教、伊斯兰教,除佛教、道教以外,其余的皆是一神教,而一神教的偏激与排他性是无庸致疑。在一神教徒的眼中,除了自身信仰以外的其余信仰皆是邪恶的魔鬼,愈虔诚愈易极端而不自觉。因此,基督教、天主教、伊斯兰教不仅是相互排斥,也拒斥、毁辱佛教及道教,而面对泛灵信仰形态的台湾民俗信仰,必然无法有正面、良善的关系。

      审视台湾各宗教与民俗信仰的关系,大致而言,由于民国治台以前早已传入台湾的基督教某教派及天主教,原先传教的对象及信众便是原住民、闽南人及客家人,所以该基督教某教派及天主教,相较于民国之后传入的基督教派、伊斯兰教来说,明显较不排斥台湾民众的汉文化信仰,也更有关怀台湾的情操。例如基督教的马偕博士及马偕医院,以及天主教德雷莎修女会的照顾贫苦弱势住民,乃至天主教不反对烧香、尊重祭祖等,而天主教对于台湾民俗信仰、佛教、道教的态度,也比基督教更懂得尊重及友善。

      在台湾基督教的教派中,民国治台前传入台湾的某基督教派,长期致力于「关怀原住民及闽、客属旧移民后裔」,而民国治台后的基督教派,大多以吸收1945年后移入台湾的新移民及其后裔为主,关怀的重点也在于新移民的族群权益及社会地位。因为诸多基督教派之间,传入台湾的时间不同,传教的动机、目的也有所不同,其主要的信众族群也大有差别,而政治属性往往也彼此相左。

      道教正式传入台湾的时间,应当是在民国治台以后,由统治当局支持的张天师嫡系子孙建立起道教会开始。由于道教原本即有一神教与泛灵信仰揉杂的属性,而民俗信仰的信徒绝大多数是分不清道家、道教、民俗信仰之间的异同处,所以道教与台湾民俗信仰之间是相互尊重且融洽,而信众族群的重迭及融合度也大。

      在台湾的各大宗教里,佛教与民俗信仰的关系是最为特别。在大陆东南的闽、粤地区,地形是多山、多丘陵、平原少且破碎窄小,该地域住民的特点是部族林立、氏族众多,加上南方的汉化较晚,佛教及道教的传入也晚,造成中国东南方盛行的信仰,主要是各部族的祖灵、守护神及自然地域神格化的泛灵信仰。该地域的各种泛灵信仰,如各姓王爷、仙姑、山神及海神等,在东南各部族的汉化过程中,较晚传入的佛教、道教及儒教便逐渐与泛灵信仰交相揉杂,发展成大陆南方特有的民俗信仰及「类佛教信仰」。

      由于历史轨迹的因素,民国治台前,早期传入台湾的佛教类型,并不是正统汉传佛教,而是大陆南方特有的「类佛教信仰」,直到民国治台后,这种神、佛不分的情况才有了改变。因此,台湾的佛教与民俗信仰之间的关系,可说是相当微妙。

      佛教不是一神教,无有偏激、排他性的宗教性格,面对教说不同、信仰有别的异教及异信,只要不违反法律、善良风俗习惯,无不是尊重、友善,也多正面看待其社会功能与贡献。由于台湾各方民俗信仰原即吸收许多汉传佛教的元素,对待佛教的态度多为尊重、友善且不排斥。虽然如此,也有少数的例外。譬如:某些民俗信仰的宫庙人员,基于自身具有信仰道教的背景,在对待佛教的态度上,往往有不服气、不友善的表现。

      此外,台湾民俗信仰的信众多为闽南、客家人,又多为居住于台湾中、南部,从事农、林、渔、牧、矿者的后裔,多具有「勤奋务实,自给自足」的人生观。由于明、清以后的汉传佛教盛行「经忏」,又实行「经忏经济模式」,使僧尼终日操办于经忏法事及宗教服务的经济活动,自丧超然神圣的僧格。因此,台湾民俗信仰的闽、客信众,相当一部份是尊重佛教而轻视僧尼,信仰众神而无意于佛教。

九、宗教情操日渐缺失的台湾佛教
      自民初起,太虚大师为了改革佛教趋于「经忏化」、「鬼神化」的弊病,鼓吹重视现实人生的「人生佛教」。民国治台后,台湾又有印顺老法师、弘印法师、传道法师……等汉传佛教菁英,接续太虚大师改革佛教的工作,前仆后继的推动奉行十善、重视现实人生为重的「人间佛教」。

      在人间佛教风潮下的台湾佛教,虽然「经忏化」、「鬼神化」的弊病稍有改善,但是各大佛教山头大力推展观光化、企业化、现代化、财团化、教团宗派化的佛教,乃至许多佛教团体推广教育化、文化、艺术化的佛教,无不挂上「人间佛教」的大招牌。在「人间佛教」的大旗下,台湾佛教的劣性质变是藉由各种冠冕堂皇的手法,追逐名闻利养及权势地位,而稍佳的质变是取材于俗世教育及文化推展模式,作为修学佛法及实践佛道的方法。

      经过数十年的质变后,台湾佛教的僧尼及信众约可分为四大类型,第一类是神、鬼、佛混杂且迷恋于灵通及神秘经验,如藏传佛教;第二类是追逐个人及宗派的权益,如某些佛教山头、财团及门派;第三类是强调教育、文化、艺术的文化佛教,如某些僧尼及团体;第四类是食古不化的致力于禅定及苦行,如南传佛教。

      如前四类佛教,第一、四类的佛教徒众,由于深信鬼神及圣道,多具有强烈的宗教情操,但信仰及修证方向偏颇;第二类的佛教徒众,信仰低、欲望大,甚至不真信有鬼神及圣道,宗教情操低落,无法妥善传扬佛教;第三类的佛教徒众,往往不大相信有鬼神及六道轮回,视圣道如同文化教育,文化素质高,自视也高,而宗教情操大多不强,难以真实的传承及修证圣道。